你好!请问作为一个普通又无辜的市民您愿意帮助我吗?现在的银行真是强势啊?我一个无辜的老百姓被银行和投资公司骗了60万,现在投资公司跑了,银行却要我来还钱,试问有这样的理吗?我在贷款前只是问了下该银行的客户经理是否可以贷款,该客户经理直接就让我签署了数份合同,一个月后贷款就下来就给担保公司拿走了,该银行
借款人骗担保人担保借了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放贷公司逼担保人还了款,请问,借款人算不算诈骗
借款人骗担保人担保借了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放贷公司逼担保人还了款,请问,借款人算不算诈骗
放民间担保公司5万元,利息是1分7,现在老板携款跑了,这样该怎么样维权呢?
爸妈将钱放在担保公司5万元,当时的利息是1分7,年底老板带着老婆家人跑了,村民们大多数的人将钱都放那了,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我们受法律的保护吗?又该怎么样维权呢?怎么样才能尽可能将我们的血汗钱讨回来???
通过担保公司借款给他人,借款人跑了,因涉及多人,担保公司说由他统一报案、起诉,个人不要单独重复报案起诉?据说公安已立案侦察。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还要不要单独报案起诉?个人没有单独报案,算不算超过时效期[已超过六个月]?
员工给自己工作的担保公司刻公章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由于本公司年检没过,公章破损,需要刻新的公章,但是公安指定的刻章地方说没有年检不能刻,员工就找了一家小店刻公章,公章是签订合同用的,请问员工给公司刻章了,需要承担什么后果?该公章员工不使用公章,纯属帮公司去刻章。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我们由担保公司贷款买了一辆前四后八的货车,分期付款,现已转让他人,其签有协议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我们由担保公司贷款买了一辆前四后八的货车,分期付款,现已转让他人,其签有协议一式三份买卖方各一份公司一份,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现在银行催我们还款还报了案,请问这算诈骗吗,我们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基本情况:我是汽车驾驶员,无业,从未有过违法乱纪行为。2008年3月我接受了长兴志高担保公司总经理殷建时邀聘,担任总经理和公司的汽车驾驶员工作,固定工资1200元,直至2012年3月公司破产。在此期间,按照公司要求,代理经办了60多名投资人的民间借款,累计金额1500多万元(包括我自己79万元)。到目前为止,实际损失
本人做无抵押贷款找的是担保公司,是先签合同呢?还是担保公司给我打完款我在签合同?
担保公司一致让我先签合同,在给我打款,说能保证款到,之后再给他手续费,我想如果我签了合同,款不到!岂不是我欠担保公司的了吗? 还有合同是传真过来的,如果签我要注意什么?
买车付了定金,也和担保公司签约了按揭合同,银行正在审核,可以退了不要车了吗?
买车的时候交了定金,签了货款合同。也把所有的证明全都上交了银行。银行正在审核,请问我可以不要车了吗?定金我知道不能要了! 我会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