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要到房管部门办手续两家协商好一起去,但卖方妻子娘家突然有要事不能到场了,怎么办?
我在父母村里购买了一套村里盖的房产,原房主已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由于我是城镇户口,所以现在以父亲的名义签约,村委委员签字按手印证明、村里盖章,因父亲有一套房子,所以不能再办理房产证。请问: 1、如果现在让父亲赠与给我,是否可以过户到我名下? 2、不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而是卖家以“赠与”的形式给我,那样
父亲单位分配的房子,房本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并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是父亲的名字。 现母亲已经再婚,如果当前再办理过户手续转到母亲名下,是否还可以算做母亲的婚前的财产? 我的提问有些问题,应该是房屋是否能算作母亲个人财产? 假设将房屋过户给我,我再指定赠与母亲,是不是肯定可以算作母亲的个人财
我父母离婚多年,前几年我父亲再婚,现在我父亲想把他名下的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房子是我父母没离婚时购买的),请问,过户时需要我父亲现任妻子到场或需要征求她的同意吗? 那需要他们现在的结婚证吗?
房产继承,已经到公证处办理完手续,只剩下去房产更名,请问更名时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房产继承,已经到公证处办理完手续,只剩下去房产更名,请问更名时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
母亲身故后,父亲于再婚前作了房产公证,但我们没去办理继承母亲那部份遗产的手续,现在父亲要将房产证过户给作为子女的我们,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与后母有关系没有?
我于2008年5月12日在单位申购了一套集资房,该购房款由我本人借款支付,妻子一分钱都没有出,2012年7月8日领到房产证。2008年5月25日该套房在我们夫妻双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卖给了别人(修建中),并在协议中承诺该房屋产权满5年后协助买受方过户。2009年12月我和妻子离婚,因考虑到该套房屋已经出售,便没有在《离婚协议》
债权人经债权转让取得债权后,对债务人原处分自已的却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经债权转让取得债权后,对债务人原处分自已的却未办理过户
我母亲去世了,房产证的所有权人是我的父亲,我父亲仍然健在,并立有遗嘱,房产及一切财产由我继承,目前我想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应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