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我去年在杨凌地区买了一套房子,当初买的时候说公务员或是教师可以享受首付20%,因为女朋友是教师,所以用他的名字买的,当初他在黑龙江工作,户口也是黑龙江的.当初付首付款的时候就jiao了20%,享受1%的优惠,如果缴纳30%的首付款的话可以享受3%的优惠.并且售楼人员也建议我首付款最好缴纳30%,但考虑到一些其他问题,我还是选择了首付款20%.但最近银行给我电话,通知首付款必须缴纳30%,我去售楼处问询是怎么回事,他们给出的是银行让交就交.我和他们要那剩余2个点的优惠,他们说不可能.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处理,售楼处是否该补偿我>谢谢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交了首期准备办商业按揭,因为那个小区办商业按揭的人少,所以房产商要我等凑到十个人一起办理。在等的过程中,房产公司股东之间因股份侵占问题发生争执打官司。这家房产公司有两个股东,具体是其中一个股东(也是公司法人代表)非法变更另外一个股东的股权。,一个(法人代表方)催我尽快交余款,另
你好,我给你叙述一下我家的情况。因为以前我们兄弟姐妹和母亲曾经下过乡。院的邻居趁这期间把我们院内另一处房子霸占了。我们一家回来后,我就自己收集资料,和邻居打得官司,收回了那套房产。期间,兄弟姐妹从未过问此事,没有出钱处理,打官司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赢回房子后,(院内共有3处)房子我们就把这处房子用作
李律师您好 我是郑州的 我跟我前夫离婚两年多了 因为房子问题一直纠缠不清楚,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共同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协议是房子归他。男方给我15万 孩子归他抚养。但是后来男方根本没有钱给我 一分都没给我 ,经济适用房当时不能上市。所以在他无奈的情况下 他签了一份协议 协议写明 因为他的无经济能
我们2004年通过中介买了一套60平米的二手房,15万,因为当时是新房,房本没有下来,说可以改名,我们就在开发商和大队改了名。双方也签了买卖协议,大队也开出房产证明,证明房子属于卖房本人A所拥有。 至今房本也没下来。 最近,因些事情到大队办事才查知,房子不是我的名字也不是买房人A的,而是他母亲的名字,问大
我姐姐患有重病,离异,带有一小孩,有一处房产,最近写好委托书委托家人卖此房产治病,但房子还没卖,姐姐就突然病故,请问委托书是否还有效,房子是否属于遗产,该如何处理?谁有权利变卖或继承?
房屋地基是国家划拔的,属于几个人的名额,但该地基自建房后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就直接办理到一对夫妻名下,现原房拆除重新改建,请问该地基的其它人是否有权要回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