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要拆迁,本人女,去年刚刚结婚,户口没有迁出,村委会,在2013年1月6号打通知,村里结婚的女孩不享受利益分配,还有我家有两个宅基地本,我还有个妹妹,这是从小我爸给我们准备的房产,当时我们还小不能过户,所以填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拆迁村里发通知,其中有一人结婚嫁去外地,责没有权利得到房屋,请问这样合理吗
一个人有两个不同农村户籍和姓名,想在拆迁补偿上获宜;是否违法?
有一个人同时有两个不同农村户籍和姓名,想在拆迁补偿上获宜;有一处已在农村买卖中获得经济补偿,同时还有房产暂时没有拆迁;另一户籍所在地房屋拆迁想获得拆迁还原及经济补偿;这样做是否违法?
您好,我们原本是农民,后转换成非农业户口,但一直居住在当时划拨的宅基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政府要建绿地公园进行征用,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市场住宅房价5000/平米,补偿2000/平米,如果补偿太低,政府有没有权力强拆,我们能否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进行协商补偿,政府制定的补偿价格是否合法公平。
我是农村的,因村里有块地将要规划,大家都把田里盖起了新房,都只是交罚款所建,并无相关证件,只有罚款单。请问这种情况下盖起的新房有拆迁补偿吗?
老宅因为洪水倒塌,土地证和房产证丢失。补办各部门推诿至今为补办出来。 老宅倒塌后,简单围墙,并盖了几个房屋,作为果园使用。 2010年镇里面土地征收,老宅也在征收范围内。 我想问下,因为土地证,房产证发洪水丢失,这样能否享受同样的拆迁安置。 谢谢。
我们十户商铺是河北正定城里恒山市场的一排商铺九二年买的始终是商铺,十户中有五户已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另五户未办证只有购房收据,这两年商舖租金番了两番,2011年8月4日在我们一点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石家庄一开发商要对我们商铺升级改造,我们的一排商舖是统一盖的,一样大,二层楼,一层100平米,二层62平米,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