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政府占用农田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吗?我们家位于四川江安县,在去年8月份左右我们村被政府部门说搞什么新农村建设以55元一平方占用了我们家所有土地,我父亲应不同意被当地政府通知公安部抓我父亲拘留,而且搞得新农村建设没有我们当地村民的房子,也没有当地村民可以享用得任何东西,土地全由政府以十万元一个地基卖给城里人修别墅,这样也可以称为新农村建设吗?想请问我父亲只为了保护自己的农田,犯法了吗?当地政府这样做是按照国家规定法办事的吗?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
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占用基本农田赔偿标准是多少?个人应得赔偿款多少?
我是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村民,此高速公路途经我承包地,平时种植棉花,我个人每亩地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1年普定县马官镇政府占用农民土地修路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那赔偿标准是多少?后来又在修路的两边各占18米的土地修房是否合理? 建房的赔偿标准又是多少?修路和建房的赔偿标准是否一样?
我是贵州省凤岗县永安整崇新村村民,现政府占用(征收“不知道算什么,”)修路10个月了,没有赔偿,没有补助,这样合法吗
2012年12月占了住房!生产队的一部分耕地以占,可是只拿到青苗费,这合理吗?以后的地又怎么赔偿!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吗?(如年产值得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