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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占用农田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吗?
政府占用农田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吗? 我想问一下,政府占用农田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吗?我们家位于四川江安县,在去年8月份左右我们村被政府部门说搞什么新农村建设以55元一平方占用了我们家所有土地,我父亲应不同意被当地政府通知公安部抓我父亲拘留,而且搞得新农村建设没有我们当地村民的房子,也没有当地村民可以享用得任何东西,土地全由政府以十万元一个地基卖给城里人修别墅,这样也可以称为新农村建设吗?想请问我父亲只为了保护自己的农田,犯法了吗?当地政府这样做是按照国家规定法办事的吗?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3457……(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3-03-11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