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主任发放水淹地的补贴费,有的村民的土地没受水灾也想要钱,不给他们,他们就去闹事。没办法村上把没发放完的钱反还县政府了。现在那些村民要告村主任与会计贪污。说他们有贪污嫌疑。请问这样能构成犯罪吗? 昨天检察院的人来调查。说会计有贪污嫌疑,可能得判刑。请问这件事严重吗?
王宝乐在1997年担任村书记至今13年,(特别是97年至07年兼村民委员会主任11年)村民到所在镇党委举报,有证据证人的是:1、2007年我们村改造大桥,村财务体现造价为26700元,但实际付给承包人郑先敏工程款只有15000元,其余11670元由王宝乐私自独吞。2、2009年王宝乐自家建房,在他家做小工的工资7625元拿到村财务报。3、09
如今,各中职院校为保证生员数量,不惜采用“高额劳务费”买“人”的方法,对于相关负责招生的本校员工也按人付给相应的酬金,而那些无人介绍自己闯上门来的学生的“人头费”,就全部收入领导的囊中,仅此项收入,一年少则三、五万,多则十余万,请问这是否构成犯罪?怎样起诉? 从前也有单位员工就此事向省纪委举报,但都
我是在外面实习,突然有一天我们班的同学在QQ群留言里叫大家交书费,我在读的学校交费从来都是学费和书费一起的,于是我在QQ群里留言学费都交了还交什么书费,估计是这老师在贪污吧?就这句话,这老师说要民事起诉我。这样我算犯了什么法?
我单位在两年内分别按照单位领导安排伪造养殖户花名册套出8万元钱,分别以年终奖的形式发给职工,7人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在单位杂支和慰问局领导,请问我们是犯了什么罪? 该款项是财政划拨的能繁母猪补贴款,已经发放完后剩下的。一审法院认定为共同贪污罪。单位领导开会安排伪造花名册,套出后没有立即私分,叫单位报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