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产开发公司经理任某将房产公司的地皮卖给贾某和张某进行开发,贾某是该房产开发公司副经理。双方之间的买卖没有书面协议,只是口头协议。双方协商贾某和张某开发卖了地皮交回房产公司4万元钱,剩下赚的钱是贾某和张某的。贾某和张某在开发卖地皮的过程中,向买地皮的人出具四至平面图和收据上落款上写的是“房产公司贾某”,盖得的房产开发公司的章。贾某和张某也交了房产公司4万元钱。但是我怀疑整个卖地皮是房产公司的行为,因为我询问买地皮的人问谁买的,他们说:“问房产公司买的。”他们为了逃避贪污,说成卖给张某和贾某了,把贪的钱“合法化”了。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直接规定这种行为是贪污行为吗?
有一个房产公司,没有售楼中心,只在公司办公楼卖房,且只有公司财务上的收款收据,说是到时凭收据领钥匙,其它的,如购房合同没有,证件也没让看,公司口头说是大产权,我们这样买房是否合法,以后能不能顺利拿到房产证,是否有100%的产权?这样的房,敢买吗?
驻马店市中业房产开发公 司,法人庞春玲。证书号41281645
因中业公司开发的天中山花园诚若的可办买房按揭代款,可现在办不了,他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并不用说五证具全拉,他让买房人怎办房产,现在也不给房农一个说法,直说望后等,等到啥时是进头。还让买房人交清全部房钱才能安住,若交完后还上那里找开发商说去。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问,
我在某小区买了套房,总价十六万,到售楼部交了十万元钱定金(售楼部正式收据,现在票据在我手上)。 快交工了我去交余款六万,售楼部经理说:你借我五万用一个月周转,我就给你便宜一万。 我答应了,经理给我写了个东西(某某小区谁买的多少号楼多少单元总价十五万(交清)不再补偿房款,并在十五万钱数上和自己的名字上
我在购买房子后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后来发现房产公司在这之前已将同一车位出售给另一业主,我该怎么办?是同他们协商解决还是诉讼?
我于2007年购买上海一处商品房,因遗失房屋交接书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房产公司已经注销,我该如何办理房产证呢?谢谢!
我以个人名义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购买一块土地开发房产项目,合同约定由对方出面竞拍成交,我们双方各出资50%购买该地块,目前出现纠纷,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土地局在土地证上补上我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吗?
准备购买门面房,是一个房产公司委托中介公司代卖的,我们需要看公司的哪些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准备购买门面房,是一个房产公司委托中介公司代卖的,我们需要看公司的哪些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