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西安市原长安区,王寺镇人,现在我们这边城市规划,我们村已经被拆,我们村3队,6队的田地12年12月份已经被乡上征了,一家给了12W多,其他几个队不同意没有被征,我想问下,这征地赔偿合理吗,现在乡政府有权利屯老百姓的地吗,十八大已经开了,如果13年征地补偿有提高,我们能得到公平的补偿吗?谢谢
你好,我有个关于征地新生儿补偿问题。 当地政府于2012年2月1日发布征地公告,2012年2月12日发布补偿标准,而农户和政府签署征地补偿协议日期为2012年6月1日,但是新生儿是于2012年5月20日出生,本人向政府索要新生儿补偿,政府回答是补偿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公布,以写清楚即为人口计算时间,不予补偿,请问这样的情况
我们全家是常住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现在我们仍然耕种集体分的土地,但今天县建设新城区,占用了一部分土地。可在分征地补偿款时却没有我们一分钱。请想问您,我该咋办。您说我该得吗?谢谢您
我是一名退伍义务兵,入伍时为农村户口,在服役期间将户口变更为城市户口,我户口仍然在原村,本人也居住在原村,在口粮田被征用时,我能否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补偿的权利
早在几年以前我们这里修路,征了我家接近两亩的地来修路,但是以前并没有给补偿,也从来没有提过补偿这一块,然后这两天乡上突然叫我们去领钱,说是以前征地修路的,我家的接近两亩的地才补到7000多一点,想请问一下,根据现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向我家的这种情况最低能补偿多少?(我的地都是农
你好。请问一个问题可以帮忙解答吗 我和我老婆都是31岁,结婚4年未生育。现在初步诊断有不孕不育迹象。现在家里 政府征收我们小组的土地。对我们队整体补偿一块大的土地给我们小组作为补偿 。然后由我们小组内部分配。现在我们小组里有1百多户人共三百多人。现在我们 小组准备将政府补偿给我们队里的整块大土地按
县政府为引进外资,征用村里土地,补偿标准是一年给800斤小麦,800斤玉米,现有大量土地为村民承包土地,与村里签的合同是30年,期限未到,当时合同中村里可违约的条件是土地为国家征用时可违约,现在这种情况村里是否可以违约,再就是本次征用土地的补偿仅为土地一年的正常收获,此种补偿是否合理?麻烦律师给解释一下
县政府为引进外资,征用村里土地,补偿标准是一年给800斤小麦,800斤玉米,现有大量土地为村民承包土地,与村里签的合同是30年,期限未到,当时合同中村里可违约的条件是土地为国家征用时可违约,现在这种情况村里是否可以违约,再就是本次征用土地的补偿仅为土地一年的正常收获,此种补偿是否合理?麻烦律师给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