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是安徽人在无锡江阴青阳镇承包土地种蔬菜,我们合同是和地方村委会欠的,合同期5年,现在以使用3年半还有1年半,现在我们承包的这块地,要被征用,一亩地才赔偿我们6-8千元不等,我家10亩地一年我们要赚至少10万元,合同没到期村委会才赔偿我们每户才几万元,我们不同意,请问律师村委会这样赔偿合理么?符合当地的赔偿么?谢谢...
征地总面积约6亩(都是菜地和茶地),当地政府征收做新农村建设(农村休闲广场),以每亩1.5万元征收,就在我们不远的乡镇征收的价格都比我们高,高的4万多,低的也有3万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应如何维护我们权益?谢谢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的 我家八年前从村里承包的土地用于种树, 现合同未到期政府因修路占了此地,树木已成才,请问林木如何赔偿 。未到期的合同如何赔偿
“承包期内甲方不限乙方投资额,但承包到期后,乙方所投资的不论任何建筑及其它林果,均归甲方所有。”请问这一条款是否合法,乙方种植的树苗赔偿款该归谁所有?这是合同中的一条,所有者这样是否存在变更。
我有一块国有有赏土地在政府1993年批复下获得,当时已付给村里的安置费及补赏费。现在城市修路要占用,可土管部门说年限以久要没收。请问我能不能得到土地补赏
本人于1990年因种植甘蔗搬迁到县城郊区居住,于1998年经村委会协商与某农户转让了一处土地用于建房用,于1999年修建住房130平米。现在修建外环城路政府要征用,我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谢谢!
本人未婚,2012年12月左右,农村宅基地被国家征用,本来按照农村户口的赔付标准是一个半人的人头费,然而在2010年迫于压力农转非后,政府就抹去那半个人的人头费了,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利益?
最近两年,政府为了本县发展而征用了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及民房,现在大部分都已经登记在册了,但是作为农民的我们对国家对这些农田、土地以及田地里面的大小不一的树木的具体赔偿标准(因为听说了政府要征用土地,而对土地的赔偿和对土地里的树木的赔偿不一样,且树木的价格更高,所以很多农民们都在自己家的天地里种上了很
08年与村里签的土地租赁合同(3年),合同上标注:“若两年内建起民房或鸡舍可延续合同,若国家要求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按价赔偿!”但是因为地理位置较偏僻,断水且没有电,所以只建了一半便再也没续建,合同到期后,也没有续签,上个月,村里要求收回土地扩建水库,请问下,我们盖了一半的鸡舍,该怎么赔偿,是按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