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服装店打工,当初去的时候老板说了500的保底加提成,然后招到人就可以轮换着休息分班上。可一直没招到人,所以我们每天都是上12个小时。老板说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间是15号;可到发工资的时候推迟了好几天,当时老板甩了1000块钱给我们说,工资表没有做出来,所以每人先发一千。然而上了两个半月,我不想上了。我就告诉老板说我不做了。她就要求我把前几个月的账务和她对出来,可每次和她对账的时候,她都有朋友来找她聊天而耽误了时间,要不就是因为她有事,而我去到店里和她对账的时候才对了几分钟她就走了,就这样一直对了好几天。最后一天对账我们从晚上8点对到第二天早上7点钟。最后还有几件衣服没有对清楚。她当时也说不对了,改天对。因为刚好那几天我有事,所以我告诉她,我说我月底回来了再和她对账。然而7月底我回来了,7月2号就给她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有空就来和我对一下账务,可她居然告诉我说她有事,让我等几天,她让我7月6号晚上给她打电话,询问她对账的时间。可7月6号晚上我给 她打电话,她居然说她要做客,又说过两天她忙完了给我打电话。她每次都这样、我询问她具体的对账时间,她也只说叫我等她电话,可我是一个打工的,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陪她耗。难道我对一个账务,非要等她玩够了,有时间了才能和我对账么?还有如果这个月15号发工资的时候,她又说她没有把工资表做出来而不发我工资,我又该怎么办?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和这样的女老板耗下去了,工资表她也不做,账务她也不抽时间和我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麻烦律师先生帮助我一下,谢谢~!
我是一名刚到公司一个月的实习生,由于工作上的不便于是决定辞职,递交辞职报告后他竟然跟我说不应该付我工资,而我还应当付他们这一个月的培训费用!理由是,由于我中途因为回学校论文答辩等一番事情,而请了近半个月的假,但这在我进公司之前都是已经与他协商过并达成一致的。经过一番交涉之后,对方以公司程序为由要求我
我是修船行业的现在辞工了,去结算工资的时候,老板说要扣我们的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带,安全帽,意外保险等肥用,并且不给予所扣费用的清单以及公司的签名盖章。其二辞工时工资不予全额发放,要拖一个月才给发放,请问这是否合理,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
你好 我是2007年11月在本公司上班 我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 一直工作到现在 但是现在这老板拖欠我6个月工资 问老板要他一直是过两天过两天 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在启东惠港船厂外包队蓓宏公司上班,该公司拖欠我们2009年11月到2010年元月工资,我们25人工资,合计人民币15万元.我们多次去要钱都被拒绝.我们没有办法才与你们联系.请您们帮帮我们,要回我们的工资. 蓓宏公司负责人常苏宏,他的联系号码13914420056 我们在此感谢您们所以工作人员
事情是这样子的,由于从七月一日开始我们厂是按照劳动法的最低标准1100的底薪。但问题事件出来了,厂里要求超过80小时的加班费以绩效奖的形式三个月后现金发放。理由是避免劳动局查到(厂里不超80小时是不可能的而且还会达到160-200小时)大家本来是不同意的但不同意就一个班都不让加!被逼同意
我是07年5月帮A公司做兼职财务的.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一直很不好.而且每月的工资都不是准时发放.甚至几个月才出一次工资.而且每年的查帐报告费用都是我垫资支付的.在2009年至今的工资和垫资费用为5800元.本来大家协商好等税局的钱退回来便将拖欠的工资和费用支付给我(由于本人在09年5月在报税操作时失误,误扣税费和滞纳金约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