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7月份到山东买了一辆车,从山东菏泽提档后,已经于2012年7月24日在洛阳正常入户。大约2012年11月份,陕西蓝田县法官找我了解车辆买卖情况,据法院的人说是车辆原所有人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我如实说明了购买的全过程,并在笔录上签字。2013年1月25日,车辆被陕西蓝田县法院查封。我又不认识陕西的人,之前的纠纷与我有毛关系呀?这属于滥用职权么?
在某开发区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即将由国土部门公开拍卖之前,开发区的领导许某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开发区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规定如果该开发商的拍卖成交价高于1个亿的话,差价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以建设红线内的公用设施的方式予以补偿。后来,在拍卖中,该开发商以2亿元成交,该块土地使用权的
2012年某乡政府领导派单位司机凌晨4:30分左右开车去外地接他家的亲戚,(此时该单位已收到该领导调离该单位的文件)在去的途中导致车毁人亡,三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责任认定是该车无责任)请问该领导是不是犯了滥用职权罪?像这种情况应在什么机关上诉。
西平县退休法官岳德强(和二妻有儿子,拿着根本不懂事的小孩子还想干什么?)的一个未婚女儿用流产敲诈某已婚男30万,事情败露,被勒令归还。岳德强还有一个女儿利用多次流产骗得同情以后得到房产。那伙家贼贼心一直不死,刚结婚就将罪恶的目标瞄准已婚女儿岳红霞的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岳红霞等骗子一看离婚有机会
78年政府下属机构滥用职权之便,强占自家宅基地修建办公楼,我家至今一直要求给予解决未果。由于搬迁现今地上建筑物已拆除,手上至今任然保留当年25年内交税使用的纳税税票等佐证,寻求法律援助能否寻回宅基地使用权。 谢谢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认定疑难问题讨论 滥用职权类犯罪,危害比贪污受贿还可怕,半言:“滥用职权比盗贼匪可怕!”刑法学家都说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认定疑难问题诸多,理论讨论薄弱,我将个人所经历、并向浙江海宁检察院报案的一起指控执行法官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案上网,供讨论。 案由:一、执行判决
违规担保之后,单位被判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是从判决开始算造成经济损失 还是钱被划走 还是裁定书送达之日 另麻烦告诉我下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