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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吗?

这种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吗? 在某开发区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即将由国土部门公开拍卖之前,开发区的领导许某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开发区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规定如果该开发商的拍卖成交价高于1个亿的话,差价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以建设红线内的公用设施的方式予以补偿。后来,在拍卖中,该开发商以2亿元成交,该块土地使用权的底价为1.7亿元。该开发商拿到土地之后,由于缺乏资金,始终也未进行开发,开发区也没有去建设红线内的公用设施,土地闲置超过5年。请问这位开发区领导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0jjj(天津)
提问时间:2012-04-1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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