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于今年4月份到一家市二级医院里的住院部做清洁工。而清洁工这块是个人承包制的。。而工作了大概3、4个月之后。。得了气管炎。妈妈说是因为医院里的环境太恶劣了。。所以才导致了才会得这个毛病了。而在此之前并没有这样的病症。。那么出了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承包方的责任?医院是否也有责任?请老师给于回答。。。谢谢!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突发脑溢血,现在医院进行手术,用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建筑工地上,本司员工突发脑溢血,现已经进行手术,可能会产生后遗症,我想问问用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0年5月2日23:04分,我爱人在妇儿科住院部产房顺利分娩,至5月3日1:40左右从产房回到病房。回病房后,她首先上了一次厕所,发现小便正常,期间我两次知会值班护士,她“通气”了,她“小便”了,护士询问小便是否正常,我告知其中有少量血块,值班护士说那属于正常情况。 从5月3日2:30左右开始,我爱人感觉下腹部、
120把病人拉医院去,家人到医院时,病人不见了;等找到时,人已经出现意外。医院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医院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本人在民营医院刚刚上班第一个月做完这个月不想做了 请问可以拿工资吗 还有就是我是在网上找的 网上写明是找护士 但是到这完全不一样 有时候主任还要我们帮她洗衣服什么的 气死了
我在单位工作时,当时和我一起工作的一个同事在锅炉容器中昏倒,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救了他,结果单位在事故调查报告上写的我是监护人,我想了解一下我不是正式职工而是临时工,当时工作时有相关领导在上面我能称得上是监护人吗?而且没有在当天化验容器中有没有什么毒,我们想了解一下是气体中有什么毒气,单位老是说再查。现
我在医院值夜班期间自己停放在医院车棚内的摩托车被盗了,医院该承担何责任?(医院有标示语“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车辆,违者罚款”)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
1:我弟,智力伤残,四级。 2我弟与伤者,共同给包工队打工,有合同,去工厂卸货,插车司机不在。为加快干活,伤者叫我弟下去开车时,不小心将伤者跌落致伤,事发后。工厂未及时送往医院,耽误一个多小时,注;工厂去县医院一公里多,伤者头部受伤。工厂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判无责任。伤者:未起诉工厂,起诉,我弟和
胎儿已经打掉了,胎儿一个月的时候去做B超,医生问多久没来月经,我们如实说了,然后医生推断胎儿是二个月,我们辩解是一个月,这是我们精心算好的时间,但医生还是按照两个月做的B超,说是没有听到胎心,看到胎芽,诊断为葡萄胎,继而在医生的安排下做了清宫,刚刮出来的秽物,医生又说不像是葡萄胎,然后又拿去化验,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