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上一套房,该房产当时有租约,租约时间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2年9月我们未经过中介,与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意向协议书,协议明确了房价、房款给付方式、签约最后期限(2013年4月底)等,但未提及租约如何处理,意向签订后我们交给业主定金10万元。我们从2013年1月20日开始联系业主商议签约,因房价上涨,业主有意毁约,经常不接电话,并以租户欲行使租户购房优先权为由拖着不签约。请问: 1、业主拖延签约时间,故意不接电话,是否可以将电话记录作为举证业主违反意向协议的约定?或者以书面寄送敦促签约更具法律效力? 2、如果租户真的要求使用购房优先权,业主是否需负违反我们意向协议的责任? 3、如果租户真的要求使用购房优先权,其购房价格是否必须与我们意向协议价格一致,否则就违反了合同法关于购房优先权的规定?
律师你好 我是北京的,我去年签订了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据国家规定是五年内不能出售,但是我们在中介签订了全款买这套房子,并等满五年过户的合同,现在房子涨价很猛,而过户期也到了,卖家如以没满五年签订合同无效来反悔 达到重新卖房赚钱的目的 。我该如何办?我们的合同到底有效没有 他是否可以用没满五年合同
本月中旬我与上家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时付了定金5万元。中介费11100元。合同约定5月15日付首付,现在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需要承担哪些损失? 那如果过了5月15日首付的日期未付首付想解除合同呢?谢谢律师了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 号楼_______ 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问题:朝私________
甲于1997年购买乙的平房一间,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由居委会盖章证明,但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后不久当地政府将该房屋所在地划入开发区拟拆迁,故无法办理过户登记。2001年甲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但未报批,后缴纳了罚款。请问: 1.甲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2.如甲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
我们家是上海奉贤区某地的(农村户口),6年左右前 父母亲因为要供我读书,故卖了自家的房屋,买方是上海市中心的人(城市户口),当时个人签订了协议说:本方自愿将房屋转让卖方,放弃一切拆迁权利等等。当时也找了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了个公正。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想把以前的房子拿回来 还有办法么?当初签订的协议
我说简单点吧.十年前A与B签写了房屋买卖协议,内容为A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卖给B,但是房产归属人没有改还是A,问题来了,十年后现在房子要进行拆迁,于是B占着当初签署的买卖协议说房子是自己的,但是直到现在房子还是归属在A的名下,如果打官司A会赢吗?
我和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经协商我和卖方已签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规定了赔偿及解除与原买卖合同的一切法律关系。并于次日办理了网签注销手续。但是中介还不知道此事今天我发现这个卖方又和别的中介把房子卖了(比我们当初的价钱高)请问我还可以和第一家中介反悔 以我们没有和中介签订居间解除协议来起
本人打算购买一处房产,该房产为一栋楼房,已建四层楼!房屋为私人所有。现打算购买此房产,请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特别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合同的问题!我这里属于县级市!谢谢
家里只有一处房产,在多年前已经过户给了我。在过户的时候写有同意父母永久居住。 现在我想把房屋出售,置换大房。请问这时候必须通过父母双方同意才能卖吗?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