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债权人,向您咨询以下问题,请您不吝赐教。 1、案件经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房屋过户了给儿媳,县法院、市法院撤销了他们的房屋交易。在案件审理期间,儿媳又把房屋以30万元价格卖给了第三人。我起诉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房屋交易无效。最近,县法院判决第三人(购房人)为善意取得,这样我就失去了用这个房屋还债的资格。 2、我的想法 我有两个想法。一是根据县法院、市法院的撤销债务人和儿媳房屋判决,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的规定。请求法院直接执行债务人儿媳承担30元债务。二是如果这样不行,我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的儿媳、儿子,让他俩承担30万元债务。 我想问问律师,1、因为我不是房屋原所有权人,法院能不能支持我的主张。2、如果要起诉,您看看诉讼请求这样可以不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儿媳承担债务人30万元债务。 谢谢!
被告身负多个债务案件,现在在执行的也有,由于长期不还,现在我也想起诉他,最早借钱的时候就是答应他分期还,借条也是分期的,目前还不到2年 请问: 1、如果起诉他是追讨全款还是分期? 2、现在执行结果都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只是限制消费,难道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谢谢 被告现在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现
6.25号朋友在微信上以孩子上学缺钱找我借了5000块钱。说好一个星期还给我,到日期之后说现在别人欠她钱没还为由推托,说下个星期还我,到日期之后说孩子生病,手里有点钱但得给孩子看病依旧不还。我有她的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承诺还款记录。还有她的电话,但不知道户籍所在地和身份证信息,去哪个法院起诉,还有需要什么材料
2018年1月朋友通过微信借款5000,当时说是月底还款,后来就给忘了。今年年初想起来。几次催讨都是推脱。最近微信和电话都被拉黑了。当时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转的钱,有截图。但是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之前的住址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