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居民)于1968年从生产队处购买宅基地(地契现已遗失),并于当年建房(二层,砖木架构,两侧墙体的一层为石头墙、二层为砖墙,栋梁在砖墙上面),1993年县政府给我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东至闲基,以墙外为界)。对方在90年代末期紧靠我方东侧石头墙(另砌墙)违章搭建一层瓦房用于厨房,今年以5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其土地证,记载对方房屋一间什一斗(一间于50年代改用大队仓库,八十年代中期已改建对方四层楼房),认为搭建厨房是他和他妈妈房屋什一斗改建,认为我方建房前的宅基地是他爷爷的菜园地,中间有一石墙为由,认为四至不清、颁证程序不正确),以状告县政府,要求撤销我方(第三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县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情况2007年已经应当知晓(上诉状提到),请问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有效吗?土地使用30年以上,使用权肯定是我的吗?我可用什么法规,打赢这场官司?离开庭之日不远了,急!请给予帮助。谢谢!!!!!
我想在一小区买房子,但房主说只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个人没有,但是居委有他们开发的所有房子的一个总证。买了有什么隐患?能买吗?
我老家的县城(河南的)买房子全都不给土地所有证,那就是说所有的房子都是集体户口了,这样做政府是不是有什么好处?这种行为违法吗? 我老家的县城(河南的)买房子全都不给土地所有证,那就是说所有的房子都是集体户口了,这样做政府是不是有什么好处?这种行为违法吗?
我老家有一处宅基地,很多年以前就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黄皮的),因为长期不在家,一直没有建房子,现在想回家建房子,请问土地使用证是否过期?另外,盖房子还需要办什么手续?是否可以盖二层小楼?
我老家有一处宅基地,很多年以前就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黄皮的),因为长期不在家,一直没有建房子,现在想回家建房子,请问土地使用证是否过期?法律有没有规定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就要盖房子?另外建房子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是否可以盖二层小楼? 2002年办的使用证,一直没盖全,只盖了一半,现在可以接着盖完吗?
我是铁路保安大队的5级工伤职工,8年了,经过1次劳动仲裁4次法律判决,单位至今不管,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大队89年建的无房照无土地使用证的违章建筑物,210多平方的闲置破办公室一处,通过资产评估公司作价近26万元,要拍卖,请问拍卖合法吗?另外,如果拍卖不了,就按作价金额给我,因为仲裁时,仲裁员公开偏向资方,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