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购买的房屋,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房主并没有签字,而是代理人签字,这期间我并没有看到房主给与代理人授权的协议,其过户房屋手续,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想咨询一下,具体的内容:我家一楼有卖了,可房产证给了一楼拿去办分层房产证,后面由于生意上的纠纷造成现在我家的房产证没有在本人手上了,有十来年了,现在想回去将房产证问题处理清楚。可是不知道如何去下手。麻烦各位是否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法。谢谢
我母亲89年去世,父亲94年在单位购买房改房,是与我母亲共同计算工龄购买的,95年一次性交完房款,97年3月获得房产证。96年5月与正在进行离婚诉讼的继母再婚,2001年在继母要求下换证,增加产权共有人为继母名,房产材料(复印)有结婚证、委托书、增加房改房共有权人申请审批表(打印格式,内有不符合事实的共同出资证明、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你好,5年前我父亲和我姑妈共同购买的房子拆迁了,分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父亲和姑妈2人,当时我姑妈需要一笔钱,我父亲就给了她30万购买这个房子的全部所有权,写下了字据,双方都签字了,但是5年后要求房产更名时,姑妈提出此房为她和她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说不能更名!
“1、本商品房为单体四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因此甲方办理权属登记备案(初始登记)的日期,起算日以该工程在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日期为准。2、 甲方将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限为300个工作日。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在甲方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之日起300个工作日之内取得房地产权等证书,双方同意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