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辞职了,公司是压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这个月发上个月工资,也没签合同,也不交社保,当时走的时候老板监督我拿走我东西的,是小公司,现在我要求她帮我社保补上,给我双倍工资,她说我没交接而不把压我的工资给我。我走的晚上给她电邮写了邮件,第二天从邮件纸质辞职信寄给公司。我有工资的复印件,就是说每次给工
2012年7月份实现,10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为苗木公司,秋天很忙,冬天基本没什么事就放假了,所以公司要求从上班开始每周只休息一天,平常节假日也比法定少休几天,为的就是把冬天休息的时间补回来,今年冬天和往年一样公司给放了不到40天的假期,今天假期结束,回公司办理辞职,公司以2月份没有上班为由拒绝发放2月
合同于2012年7月到期,于2012年6月至10月休产假,11月上班医院要求续签合同,考虑辞职未同意,于2012年12月初提出书面辞职,单位因人员紧缺为由拒绝,继续上班至2013年2月初,再次提出辞职还是不放,申请了人事仲裁,现在仲裁已经受理了,马上要答辩,想问一下这个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答辩有哪些法律依据吗? 补充:合同期
见习期教师,没有编制,没有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大学毕业时的三方协议,并且协议书上没有任何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说明, 也没有有效期限的说明,现在我提出辞职说明,学校不同意且表明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在一销售行业公司工作7年,公司一直没有帮员工购买三金,最近得知公司帮某部分员工购买三金,顾向公司申请。公司以销售部门流动性大为理由拒绝。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且未交保险,工作半年,现在辞职了,10月份资金给扣了没给发,如何要补偿?
公司总部是在异地,工资是银行转帐到卡上。证据的话就是现在认识的同事,他们现在也没签合同和交保险,有人给证明。想要补偿的话应怎么处理?本不想要这些,主要可气的是该给的资金也给扣了,还没理由。能行的话,再多加分。多谢。
辞职了,但是老板不给我结工资,提成还要扣一个季度并威胁我说如果我做什么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就一分不给我,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么拿回我的工资和提成。
签订合同后一个半月 由于公司未能实现事事先承诺的事项 并且无故降职 冲动之下只与部门负责人口头辞职 并未与公司递交任何书面文件 需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合同是与第三方签的 印象中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站柜台,太累,我站了两个月,第一个月发了1200元,二月份过年经常让我过年加班,一站一整天,我关节炎犯了,晚上总是腿疼的厉害,每天腿都是肿的。后来好不容易坚持到二月份最后一天,说三月不干了,主管说我是非正常离职,说不给我工资,我们工资都是次月10号发,这下怎么办?到底是我错还是他们不合理?大过年的都没有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