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起诉了债务人与担保人,法院判决债务人与担保人共同偿还,后债权人与担保人协商一致,债权人同意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要担保人还钱,只要求债务人偿还,但法院还是强制要求担保人还款,这合理吗?
因原来一上级领导,在民间担保一笔38万元,关年后,说上上笔已还清了,再让我担保30万元,结果发现被骗了,上笔还没有还,这样算不算欺骗行为?担保人是否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出具借条。借条中出现两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本金,借款人是2009年8月14日书写,上面有2个担保人签字,第1个担保人的“担保人”这三个字是借款人写的,第1个担保人只是在空白处签字;第2个担保人中的“担保人”及签字均由第2担保人自己书写并签字。 借条的内容分成两个部分:本金加利息。第一部分
我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担保人签名在左下方有法律责任吗?还有法人欠债
我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担保人签名在左下方有法律责任吗?还有法人欠债,不能冻结他的私人财产吗
一个担保人,担保责任可以按百分比划分吗,我是担保人,需要用购房合同做担保
一个担保人,担保责任可以按百分比划分吗,我是担保人,需要用购房合同做担保,借款人还不上,是由我还还是直接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