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下 我父亲2001年个人购买一个门市 ,于2005年用门市房产证贷款购买一套住房 ,2006年在婚 于2011年去世 生前留下遗嘱 两套房子归我个人所有 由于我爸只读过两册小学 自己写不起 所以遗嘱是找律师代写的 写好后在打印的 遗嘱有两名见证人和代书人签字 有我爸的签字 和手印。家有姐姐和婆婆.还有继母 和妹妹 ,妹妹是我继母带过来与我爸没有血缘关系 她读书,生活我爸也没管 我爸去世我继母和妹妹也没管 在医院和办理生后事的费用都是我出的,现在还是和我住在一起的,只是没在一起吃饭 ,如果遗嘱无效我继母能分得多少财产。
1. 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2. 如果有效为什么房管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 ?
3. 如果我想卖掉其中一套房子的话,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4. 如果我想让我继母从我家搬出去应该怎么做?
有死亡证明 房管所说 不能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要公正处出公正书 但是公证处以同样的理由 不给出公证书 所以过不了户 该怎么办呢?
老人一辈子待在A家,因A家中男主人去世,儿媳改嫁搬往外省。老人在村干部协调下由老人侄子(B家)抚养。B因此在村干部证实下得到土地使用全。并已过户B名下。10年以后,老人去世。又隔两年,A家人回来要地,每年干扰B对土地的使用,致连3年无收成,A亲戚春天还将B播种的土地翻掉,自己播种。乡政府已有铭文土地归B所有,但个
父亲早逝,留有一女儿,因为当时女儿还很小,母亲一人无法养育女儿,所以再婚,当时办事的人员立有字据,财产除房子外归祖父母,房子由女儿继承,现在孩子的伯伯阻拦孩子继承。请问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办理?
老人有三个子女,小儿子入狱(现未回),入狱后与其妻离婚,其妻Z一直和老人、老子孙子生活在一起,老人一直由其妻Z照顾生活,现老人去世,现房子老人立下遗嘱,给于其孙子,那其它财产其妻Z是否有财产继承权,可以继承多少份额? 遗嘱只有关于房子的,其它财产没有遗嘱
我姐弟四个,我父母离婚时已经很明确的分过财产了,我分给爸爸了。离婚后我妈妈自己置的房产我还有权分吗 如果妈妈有遗嘱不分给我,只给弟弟,那我就没有继承权了吧?
我岳父在岳母过世多年之后一直都有再婚的要求,我们当儿女的为了老人的幸福也支持,但就是对再婚后父亲将来的房产的继承问题有所担心,担心容易与女方及女方的子女将来挣房产,产生经济纠纷,担心到时候麻烦,担心父亲将来真的动不了时的赡养得靠自己,万一父亲一旦先走了,房产又得不到全给了女方及其子女,父亲说轻易不会
请问在法律上父与子在财产与分户方面占有几分法律效应,父亲婚前与儿子分户后重新组建家庭,儿子在经后财产方面有几成的继承权?
我爸爸在2001年死了,妈妈改嫁了,现在妹妹结婚了,弟弟也结婚了,妈妈和继父也住在我家,我刚大学毕业,还没有结婚,弟弟以前答应给妹妹一点地盖房子,妹妹家在弟弟给的地上面盖了小房子,一家人住里面,现在弟弟突然说不给妹妹那块地了,让妹妹家搬去以前我家的老房子里面和我,妈妈,继父一起住,说老房子给我们三个,到
父母离异各自再婚,随父亲生活。母亲在婚后生一女孩,请问母亲死亡后她的财产我是否可以分割继承?其二如果母亲和继父将遗产全部以有效形式留给妹妹我是否无权再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