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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 你好 请问下 我父亲2001年个人购买一个门市 ,于2005年用门市房产证贷款购买一套住房 ,2006年在婚 于2011年去世 生前留下遗嘱 两套房子归我个人所有 由于我爸只读过两册小学 自己写不起  所以遗嘱是找律师代写的 写好后在打印的 遗嘱有两名见证人和代书人签字 有我爸的签字 和手印。家有姐姐和婆婆.还有继母 和妹妹 ,妹妹是我继母带过来与我爸没有血缘关系 她读书,生活我爸也没管 我爸去世我继母和妹妹也没管  在医院和办理生后事的费用都是我出的,现在还是和我住在一起的,只是没在一起吃饭 ,如果遗嘱无效我继母能分得多少财产。
1. 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2. 如果有效为什么房管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 ?
3. 如果我想卖掉其中一套房子的话,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4. 如果我想让我继母从我家搬出去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d525h(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3-03-0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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