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社区居民柯愈义。事因我儿柯华杰于2009年元月28日早晨5时10分许骑摩托车带着我侄儿柯昌花行至兴国大道面粉厂路段时与突然从左岔道横冲过来的一辆小轿车(其属借道行驶)相撞。当时使俩孩子头部重伤昏迷和失去记忆一个月有余(现已均被定位八级伤残)。事发后,阳新县公安交警大队受理该案后,交警大队无视法律法规,自始至终只派了一名交警(王宏才)处理。而且在处理过程当中实际不叫做处理,而是自始至终一口咬定我方是追尾,要负全责(这时根本没有做司法鉴定与责任划分),且告诉我们说“没有轿车方出钱抢救与治疗伤者的道理,轿车方不要你出钱给她修那名贵的轿车就已经是最好的了。”因此轿车方一直未拿出一分钱来治疗伤者。不仅如此县、市公安交警大队为了达到使轿车方不负事故责任的目的,公然违背法律法规作如下违法违规的行为: 一、 制造虚假的事故现场勘察图。 二、 请湖北军安司法鉴定所做假鉴定。《军安司鉴所(2009)车鉴字第75号鉴定书》 三、 该案自始至终由交警王宏才一人办理。 四、 不组织抢救伤员,只提轿车的损失,不提人命。 五、 删除有价值的现场照片。 六、 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行为不作调查和分析。如轿车何时从何地驶入兴国大道,办案人员根本没有过问,对另一受害人柯昌花至今还未作出过任何调查。 七、 未等重新进行的两个司法鉴定(武汉理工大车辆技术司法鉴定所、湖北省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确定出来之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20日工作日前)就抢先以湖北军安所出具的假鉴定为证据作出是非颠倒的“阳公交字 (2009)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严重 违法国家法定程序和法规,以捏造的即成事实来陷害受害者。 八、 阳新交警大队4月3日作出公交字(2009)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月4日便通知轿车方领取其名贵轿车和事故认定书,并于当天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一同去市公安交警支队“活动“。几天后直到4月9日才通知我方领取事故认定书。 九、 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复核过程中,对该事故的前因后果没有作出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没有找过任何一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复核过。事故现场就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在吃足、喝足、玩足的情况下就作出了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黄公复字(2009)第0000001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 十、 市公安交警支队见我方找市局领导上访时,就及时采取了打击报复措施,于2009年6月24日下发了所谓的“整改通知书”。更进一步迫害于我方。 宗上所述,是县、市公安交警严重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罪恶行为和事实。他为什么这样明目张胆,胆大妄为呢?原因有二:一是轿车方陈琼有一亲戚在阳新县公安内工作;二是她有钱。而我方是普通的穷苦老百姓,无法喊冤叫屈,故而只有向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民的领导讨一个“公”“理”,求一个说“法”。我们想如中央领导所说的“要老百姓有尊严的活着”!请各位领导为我们主持公理,让我们能有“尊严”的活着。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我朋友骑摩托车与另一摩托车相撞,我朋友是按正常行驶的,是对方越道撞上 我的朋友,因是乡村道,道路窄相撞的位置接近中线,交警在划分责任时判双方 各储50%的责任,我朋友不服,拒签字,后有什么后果? 还有对方无牌无证又是轻便摩托车,但搭有一人,对
前些天我家人出现了交通事故,当时司机没有走,我们在医院住了半个月院,因为我是腰椎骨拆,司机也出了6000元的前期医疗费用,但是还在住在医院一段时间才能停药,结果就找不到司机了,我们当时出车祸的时候也有报警,我们现在问交警队找人,交警队也就是敷衍我们。现在我们自己出的医药费就出了3000左右了。现在我们应该怎
我方一货车过十字路口(从南到北)已过了一半,一小车从十字路(从西到东)冲上来撞上了我车后轮,当时我车被撞的掉了个头,他车车头被撞扁了,幸好人没什么大事。当时我就打电话报了警。交警来做了记录,并把我车扣下了。当时小车车主都承认是自己车速太快了,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后来听说他的车保险刚过期了4天,不能找保
交警认定责任是同等责任,当事人受伤住院半个月,肋骨骨折,头部外伤面积很大,右肾表面有淤血,身体其他地方有外伤,当事人的电动自行车完全损坏,另一当事人的轿车有全额的保险,请问受伤的当事人要求索赔是应该索赔多少?
我与昨天即2010年7月3日开小轿车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相撞,还好我当时 反映的快,急打方向才躲过了一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还是碰到了一点, 那人只是摔了一跤,没怎么样,自行车也完好无损,后来那人自己向交警提出给 他50元就算了了,可是我的车子严重了,右侧两个门全变型了,修好估计要几千 元,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交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肇事车辆又逃了,所以他们认定是当事人是自己摔倒而导致死亡的。我们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摔的,该怎么办?
当事人在外地骑电动车撞伤孩子,脑震荡,骨折。医院开出需要当事人支付16000,当事人经济条件有限,家这农村,父母体弱多病,实在是没能力支付这个钱,请问会怎样 是这样,我的朋友,他在广州打工,昨天上午骑车出去的时候撞伤了小孩,出事后他就让他父母帮他凑钱,可他家是农村的,砖房子,破旧不堪,家里都没什么家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