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组有一承包地,于93年承包给刘某,按三七分成,我们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2008年林改前有部份群众有意向又将该地发包给周某(但未收过周某任何费用),但合同面积没有填写,四至界线与刘某的四至相同,林改中周某就拿她的合同去找林业部门办证,但未得到林业部门认可,未办得证.后刘某与我组协商一致后,为了便于管理,双方都需要林权证,我们把林地分为两块,即刘某一块,组上一块,经林业部门认可,我们双方都办得了各自的林权证.我们组得证后,我们就将我们的那一块承包给全某,因此周某不服上诉我组,说她的合同有效,法院判决她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我们真没办法,我们希望有一个敢为我们主持正义的律师.对方一个正科级大美女,有大人物支持她,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外地的大胆的建筑师.
我从几个堂哥手上转让得到一块邻村130亩的荒山造林承包合同,我跟堂哥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经过邻村生产队队长村民小组成员签字同意转让我承包,该村村委会也签订了同意转让的意见,为了给这块荒山造林,我前后投入了5~6万元开路、炼山,现在该村的村民都说我承包的合同无效,要求立即我停止造林工作,并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要
我在前两个月承包了一建筑工地的内外墙抹灰及保温施工的人工费,(价格约5万元)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当时发包者没有和我签署任何协议及工程单项的价格,但其在我追要欠款时他给我出具了欠条,后来又追要剩余的欠款,他说;按市场价格计算付给我的钱已经够了,再说你做的抹灰出现了质量,还有就是有部分活你也没做完,做完
大约1987年时有按人口每人分一点田,1998年时有办了一本集体土地承包证,户主是我的名字,我现土地被收回,补贴了点钱,我弟现已故(入赘,名也被更改,儿子随母姓,户口上在我妈名下,一直未抚养过父母)现我弟老婆想要要回我弟那份钱,是否可以拿?
2012年我家承包的土地被镇政府修公路占用5亩,政府以每亩1000元补偿我17年,政府把钱转账到村委会。可村委会不按规定一次性补偿,而是要分17年,每年补偿一次5000元。请问这合法吗?谢谢!
我一家是2006出来打工的走的时候把自家的水田地包给了我姨家,因为当时我们两家是非常好的所以就包给他们了,价格是每亩360元,期限是19年。因为当时我们两家是亲亲吧关系还非常好合同写比较简单,只是口头说好我什么时候要地就什么时候给我们。在2010年的时候他们给我们家打电话说他们种我们的地不划算了,要我们给他们补
本人与别人签写一份一百亩土地合同,期限2003年1月到2029年结束,种几年后承包方处处叼难我们,比如该我们浇水他说抽水垹坏啦等理由,该如何解决
跟丈夫结婚时,老婆婆家里有承包的14亩地是给我来种的,,现在丈夫死了两年了,,老婆婆要把地收回,,承包土地的合同拥有者在老婆婆那边,当初就一直没有过户给我,这样我也能算继承人吗?还有就是我跟老公有个小孩子的,今年十几岁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有什么样的法律诉求?
1991年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合同期限至2011年,但是集体一直未收回,想在2013年收回,合同内容是否继续有效。 其中主条款第五条写的是承包到期后,乙方栽植的树木不作价并收归集体,而补充协议的内容是:乙方在承包期内,可发展栽植果树,但要按栽植果树规定栽植,按承包20年为标准年限在20年内如因政策改变收归集体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