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家公司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过了年要求延长试用期,我该怎么办?
来上海之后签的第一家公司,对市场行情不是很了解。后面知道了同等岗位比我工资要高1200左右。但是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刚开始时工作量很大,天天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但是所有工作任务我都努力完成了。由于住的比较远,有时候会迟到。 我没投他们家简历,是他们人事找我来面试的,岗位是业务助理,所谓助理,应该就是做辅助工作的对吧。但是老板要求我辅助事务只准花20%的时间(其实工作量已经很大了,外贸、办签证、做合同对账、接待等等,已经非常耗时间了),剩下的80%必须拿业务,还规定了业务指标。达不到要考核。 今年来,本来应该转正了的。老板以之前三个月有迟到现象,说要延长试用期三个月,那么就是三年的合同,总试用期就是六个月,我跟他提增加点工资,他回绝了。 现在我又物色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想辞职: 1、是否是按照试用期的标准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 2、他如果通过各种理由克扣我2月份的工资,比如培训费,我该怎么办? 3、对于他这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并胁迫我签署的行为(他知道我刚过年来,无依无靠,住处都没有着落,提出要么延期,要么我立刻走人),是否需要跟我道歉?
我是7月份来公司上的班,说好了是试用期2个月,2个月后我申请转正,拖到今天快3个月了,今天告诉我要延长2个月,理由是我做的一个项目没达到技术要求,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问我是否同意延长,不同意辞职走人,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我走了,能得到赔偿吗?我有考勤卡,工资条...但没签试用合同...
试用期辞职了,但是走的时候当月的工资没拿到,人事说次月发薪日会发。我让人事开个辞职证明书给我,在辞职证明书上证明次月会把工资发我,但是他以试用期没办理录用,不肯开,我怕公司会拖欠这个月的工资,在没有辞职证明书的情况下,要是公司拖欠工资能有什么办法?
进某个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只签半年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内没有任何合同)半年合同到期公司就不再续签,这个应该是不合法的吧。我作为员工该怎么办?
我在已超过试用期。今天公司领导找谈话说,对我这段时间工作态度和沟通不太满意。...其实这些都是合理借口而已。现在如果我和公司私底下签订延长试用期的2个月合同。并要求公司如果想换人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这样的合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2010年7月22日进入公司,未签订合同,公司说好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过后签订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但试用期间,发现公司内部规则非常乱,员工每天都是混混沌沌过日子,所以我在2010年9月8号提出离职,工作1个半月多。离职时人事的说工资要等到11月底发,并且不肯开具任何证明,我怕到时候拿不到工资,毕竟要过
我还在试用期,打算9月19日离职,今天口头及邮件向上级提出离职,公司说要是离职就扣掉我这半个月的工资 我听说需要提前三天才合法,我这样算提前三天吗?
我 在一家印刷公司三年了,现在以老板发生了挣扎说要解雇我,公司没有买社保,没有签合同,现在要解雇我,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吗?怎样才能得到索赔?谢谢! 要有什么的证据才能得到赔偿?标准的赔偿是多少?
在试用期,公司因没有完成工作为理由单方面解聘,还拖欠工资。我要求解除合约时结清工资,公司没有同意。而且招聘的公司和签试用期合约的公司不是一家公司,签订的合约也没有给我一份。公司单方面解约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请问该怎么办?
刚进公司说好的是1-3个月试用期,结果一个月后就以我能力无法胜任该岗位为由让我再试用5个月,后来还拿了张劳动合同让我填,但是乙方(公司)相关内容却是空白,并没有给我看到合同内容。现在又要让我写自愿延长试用期申请,内容大概是说本人自觉能力不符合该岗位,对公司运作不熟悉,自愿再试用5个月,6个月后根据个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