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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了一家公司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过了年要求延长试用期,我该怎么办?

签了一家公司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过了年要求延长试用期,我该怎么办? 来上海之后签的第一家公司,对市场行情不是很了解。后面知道了同等岗位比我工资要高1200左右。但是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刚开始时工作量很大,天天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但是所有工作任务我都努力完成了。由于住的比较远,有时候会迟到。

我没投他们家简历,是他们人事找我来面试的,岗位是业务助理,所谓助理,应该就是做辅助工作的对吧。但是老板要求我辅助事务只准花20%的时间(其实工作量已经很大了,外贸、办签证、做合同对账、接待等等,已经非常耗时间了),剩下的80%必须拿业务,还规定了业务指标。达不到要考核。

今年来,本来应该转正了的。老板以之前三个月有迟到现象,说要延长试用期三个月,那么就是三年的合同,总试用期就是六个月,我跟他提增加点工资,他回绝了。

现在我又物色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想辞职:
1、是否是按照试用期的标准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
2、他如果通过各种理由克扣我2月份的工资,比如培训费,我该怎么办?
3、对于他这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并胁迫我签署的行为(他知道我刚过年来,无依无靠,住处都没有着落,提出要么延期,要么我立刻走人),是否需要跟我道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ileen……(上海)
提问时间:2013-02-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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