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煤矿工地36度,进行焊接工作时突然脑出血,送到医院住院7天抢救无效死亡,单位送进医院时说算工伤,死亡以后单位说不算工伤?请问他们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真的不算工伤吗?
去年3月,本人(公务员)因连续几天加班,准备召开会议。在会议前一天在单位布置会场期间因连日的加班劳累,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我脑梗。治疗一个多月,花费了2万多元,除去公费医疗,自己花费了4000多元,我到单位报销自己支付的4000多元时,单位认为不是工伤,没有认定工伤的文件,不予报销。我感到很委屈。请问律师这种
我父亲在连续工作8小时后又被领导安排继续连勤。从早上7点一直工作到半夜11点时,工作需要用撬棍撬电机,由于用力过猛,导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是落下后遗症,不能继续工作。能否认定工伤,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打官司能否打赢。 我们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谢谢
我父亲在单位上班时间内与同事因工作的事发生口角,被厮打。因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已报案。但是因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不能评伤。做不了司法鉴定。派出所给对方已殴打他人的治安条例拘留五天。我父亲在单位工作时间发生这样的情况可以算工伤吗?如果起诉单位的话,可以按工伤赔偿吗?
弟弟44岁,是一名司机,出车时感觉手突然不太好使,就送车回到单位,下车突然摔倒,被同事和班长送到医院急救,确诊为脑出血请问,是否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