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离职员工工资重复发放,可以将责任人的全月工资全部罚没吗?
去年11月份,我刚刚接手一家私企财务经理没几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还不熟悉,总部财务把已经审批好的8月份工资单给我传递过来,让我按照工资单把款项打到个人工资卡上,其中有6人已经离职且工资也已发放完毕,但在工资单上并为注明,然后以我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将我11月12月两月工资全部罚没,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
我是今年7月3日第一天进的公司,28日提交的辞职审请。经理也批了然后就走了当时问工资的问题,经理说他也不太清楚,要问问人事部的,说有事了给我打电话。就离职了,后来跟给经理打电话问工资的事情,经理说未满一个月因员工自己的问题离职没有工资。我就纳闷了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么?我可以领回我的工资么注:我从事的是销
现提出离职,是自己提出离职,但是离职原因是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想拿到工资要交离职申请,原因要写
我是2011年5月10日进入单位上班,10月14日提出离职,公司也答应可以离职,那我离职的实际原因是她们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我只有试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后,也就是8月9日,一直到10月14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若想拿到我的工资就必须写一个离职申请,原因写个人原因,这样的话,如果我签了,那在去仲裁,要求公司给
员工离职时应该拿到自己所有的工资吗? 公司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的工资要下个月才能拿,叫我下个月回来拿工资
有个员工做了2天,有了更好的offer就自己走了,未经人事办理离职手续。招个人好麻烦,入职2天又是培训又是沟通,还要投入不少管理精力,还没帮公司做什么事情就自己离职了。这种情况,需要给员工发工资吗? 另外,我们的《员工手册》中也有规定“试用期内在公司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天)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
公司在我入职之后领导从口头上传达,没有干够一年将扣除半个月工资,现在我想离职,并且没有提前申请,是不是这半个月工资就理应扣除,因为公司规定不满一年。
去年公司一员工6月份离职,但是后来公司的负责人忘记把她的社保暂停,到现在累计9个月的社保费用,这部分钱应该谁出?
如果特殊工资的员工不想提前退休是否可以 如果单位为了减轻其缴纳保险的负担非让提前退休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