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初因胃剧烈疼痛去某三级甲等医院看病.内科转到外科.又踢回内科.折螣一晚也没结果.之后3月底.7月.9月相继三次胃出血吐咖啡样液.还是去同一家医院.看病住院.3月说胃溃疡.7月份胃镜示幽门狭窄.不能通过.他们没有做进一步的检查.原因何在.几天后出院.不料9月份又吐血了.值班医生见吐了很多.找家属谈话并签字.上面写到持续呕血.病情较重.谁时可出现休克.甚至危及生命.但是做了ct后几天.象没事样又出院了.病情在发展.而医院竟这样敷延了事.一次次的錯过了医疗时机..而另人病入膏恍.10月20日带着病躯去新华医院.不得了了.幽门梗阻.病情危急.开刀.令人遺憾的是已属晚期胃癌.这完全是第1家医院草菅人命.以致病情不断恶化.生存质量极度地降低.把我们家庭直接拖向了深渊.
我2010年12月13日眼睛受伤,住的长钢职工医院治疗,当时医生检查说没事,消炎即可,在25日时,自感病情加重,到市医院检查,诊断为视网膜脱落,于是手术治疗,到目前视力还是不行,请问长钢医院有责任吗?该如何追究
奶奶两个月前不舒服,到家附近小医院检查,说是痔疮,吃点药打点针就没什么事了,现在到大医院检查说是直肠癌。癌症从两个月前的中期发展到现在都成晚期了,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途径吗?
我的家人在嘉兴一家医院体检后一切正常,过3个月检查出来肺癌晚期,回过头来看体检X片有发现异样医院没看出来,现在医院承认有过错并付了6万元钱,1我想知道我们身边有没有这种案例?,2向这种情况我们能争取多少补偿金?
2008年52岁的安徽淮北籍贯的患者!到南京市,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治疗眼科疾病,当时医生诊断治疗需要换眼角膜,但是主治医生说,医院没有合适的眼角膜,患者需要回家等待,有合适的眼角膜时,医院会通知患者前去手术治疗! 并让患者当场交了1000元换角膜的押金,医生给开了张带有医院印章的押金条收据! 患者就听
不孝儿子,把胃癌晚期父亲扔在医院不管,要求把房产过户在他的名下
我岳父育有二女一子,长女已逝,岳母健在。现岳父确诊胃癌晚期已住在医院十多天,其子在岳母的再三哀求下才到医院探视一次,将照顾老人的义务全部撂给女儿女婿不管,还要求要先将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但岳母担心若将房产过户给其不孝儿子,日后更无依无靠。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谢谢!
五岁男孩,摔伤后医院就诊,拍片报告正常,骨科医生也说没事,建议回家观察,说一周后不疼就不用复诊了,二十天后感觉不太正常,又换一家医院看,说当时就需要手术,已经错过时机,变成陈旧性,即使手术也会功能受限,会有后遗症。我们刚去省会做完手术,【当地不能做】,十天后要去省会拆石膏,一年后去做取钢板术,如果当
我亲戚由于腹痛去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检查,确诊为胃癌晚期,在该医院进行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无效果转入另一家医院,后得知原来那家医院等级为一级甲等,一级医院一般只能承担常见病的治疗,对胃癌这类重大疾病没有能力治疗,而医院为了盈利让我们在那儿治了好长时间,因此延误了病情,导致我亲戚现在的病情很不乐观。 请问这家
我爸眼睛不适当天就住院了,一生诊断为真菌感染,住院5天后眼睛情况越来越差,就换了家医院检查,说拖太久了,可能要失明。第一家医院有没有责任?怎么认定?
患重症,住院时医院未及时查出,延误了治疗,可否要求医院赔偿?
数月前住院月10余天,医院未查出患有严重疾病,近期住院却被查出病情严重,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