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医院延误患者治疗时间长达4年,患者可以像医院要求索赔吗?
医院延误患者治疗时间长达4年,患者可以像医院要求索赔吗? 2008年52岁的安徽淮北籍贯的患者!到南京市,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治疗眼科疾病,当时医生诊断治疗需要换眼角膜,但是主治医生说,医院没有合适的眼角膜,患者需要回家等待,有合适的眼角膜时,医院会通知患者前去手术治疗!
并让患者当场交了1000元换角膜的押金,医生给开了张带有医院印章的押金条收据!
患者就听医生的话,回家等消息,等医院的通知!患者一直满怀希望的期待着,一等就是4年,这4年期间,患者家属给医院多次打去电话,咨询何时可以去治疗,医院方一直答复,没有合适的,让患者在家继续等待通知,至今医院都没来电话没来通知..医院方甚至从未主动跟患者联系过!
因为患者是个没文化的老人,很听那个医生的话,也不愿意去其他医院治疗;
这4年,老人从刚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绝望,情绪很大的变化,老人心情一直很沮丧,经常悲切落泪;
再加上随着年纪的增长,老人的视力已经几乎等于失明状态!日常生活已经无法自理!
近期老人在居住当地的医院去检查,当地医生说,患者已经耽误了治疗期,加上患者的体质很差,现在治疗已经没意义了,就是宣布老人以后的生活只能这样了..
老人悲愤的说;都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延误了她的治疗期,要不是等他们医院,也许去其他医院就能治好呢..
现在老人手里有医院当时给的押金收据和诊断报告,老人可以像医院要回自己的1000元押金吗,可以像医院要求一定的精神索赔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jia13……(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2-24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