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3月16日在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交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5月16日前办理完一切手续,次日中介公司查询房产中心声明房产可买卖。然而由于房屋共有人中有一业主亲属小孩,贷款及正常的房产过户时其监护人没能及时到现场,导致贷款业主方签字及房产过户时已是5月中旬,过户手续完成次日我交业主首付款25万元,期间还分别交了评估费、契税、中介费共2.1万元,6月3日为过户完成房产证下发日,然而直到6月3日我才得知过户中出了问题,问题是共有人小孩的房产证上名字为“玲”,而房产中心底档中名字皆为“铃”,一字之差导致房屋无法买卖,房产中心要求卖方提供部分证明,我给了业主充分的时间来办理这件事,而业主无法提供房产交易中心要求的证明而提出终止房屋买卖合同,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业主是否属于违约行为?时至今日,该二手房市场价有增长,我应该要求对方赔付吗,又有哪些损失是应该中介和业主方赔付的呢?请明示,非常感谢!为盼!
我前些日子看了套二手房,对房子比较满意,遂与房东和中介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但后来发现此套房源所在小区不是市政水,而是自己打井吃水,而且水质恶劣,基本不能饮用,小区内都喝桶装水。所以想终止购买合同,但中介和买房坚决不同意,并说我违约,并且说可以请物业出具水质证明(井是物业公司的,他们自己证明当然说没问
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签,事后发现此合同上,无买方身份证号码,只有一个姓名,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现在我不想出售此房了,此合同是否可是视为无效合同呢?
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有效期是这样写的 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其解押后十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但是买房解压手续一直办不了,是不是我就得一直等到解押完,有没有办法解除合同 另一个问题是合同中约定双方共同解押是不是本人就有问题,不能这样约定 三是如果合同签订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办完手
您好,买卖双方于4月7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10万元定金,约定60天内过户。最近政府陆续出台的规定对购买方的心理产生了影响,所以迟迟不支付后续房款。请问,如果60天后,买方仍以筹款为由拖延付款过户,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刘律师,我是房东,想咨询一下,我与买方签了合同至今尚未办理相关买卖事宜的,现在买家以目前房产政策为由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并想退回原交的定金,请问类似的事情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于2010年4月14日和房东,中介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010年5月17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现在过户出了点问题。 合同写道: 甲(房东)、乙(买家我)双方确认,在2010年5月17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
三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通过中介,只与房主签定了买卖合同,房主已将房产证和钥匙给我,并付首付款十八万。我已将房子重新装修并且入住,现在她以各种理由拒绝过户,还有返回之意,现在不接我电话,我该怎么办?
看上一套二手的期房,中介承诺的是可以转合同 合同上写的也是,转合同当日进行产权过户或产权公证(合同最后还有一个其他约定上也注明是我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中介12000的转合同费用,后来转不到中介把钱又退还我了) 现在因为查的严了,合同转不了,我就不想要房子了,房东现在不愿意退我定金。 请问我在合同里没有违约的
我们买卖双方都自愿同意解除我们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愿退还买方购房定金,双方护不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改怎么合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