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话,首付款婚前缴纳,房子归女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与男方适当补偿。男方父亲的出资算女方借款 请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与男方适当补偿,这个补偿是协商吗,还是五五分???
1、房产的价值受市场因素影响,既可能增值,又可能贬值。在增值的情形下,如非权属一方有权分享增值,那么,在房产贬值时,是否也要分担贬值损失呢? 2、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屋增值,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是不是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原购买方所有呢? 3、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产生的增值,为被动增值,是不是应认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男方一人还贷,婚后一年离婚,这一年内房屋增值的钱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买了房,房产证是是男方名子,男方一直自己还贷,结婚一年后离婚,请问这一年内房屋增值的部分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这一年内房屋的相关财产有多少算是共同财产?
在博客上看到一篇内涵文章,总结成二点,请问女方应该如何避免案例中的悲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何保护女方利益?需要协议公证吗?怎么做? 1、男方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虽然司法解释说“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现实中补偿会变成,男方律师称女方没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计算另一方房子增值收益部分?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计算另一方房子增值收益部分? 是用 共同还贷/总房价*现房价 /2这个公式计算吗? 那请问总房价包含按揭贷款的全部利息吗? 得出的结果只是财产增值部分还是房贷部分+增值部分?
结婚时房产已经增值,婚后部分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我是婚前买房,房价34.5万,结婚时房价已经涨到150万,还有9万房贷未还,婚后还贷,房子目前的价格是180万。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我该补偿他多少? 我在网上查到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案例(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的案例),按照那个案例的算法是: 9/34.5*(180-150)/2+9/2=8.4万,前面部分是共同还贷部分婚后增值的一半,
请问:婚前男女方各支付首付购买一套住房,婚后分别各自偿还贷款,两套住房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付了首付,婚后继续用男方用工资还贷,请问这个房子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付了首付,婚后继续用男方用工资还贷,请问这个房子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各位老师好, 请问在上海,婚前男方商业贷款购首套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了他们3人的名字,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款。 问题一:若房产证上有无女方名字,离婚时分房的区别? 问题二:若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婚后2人商贷还完,再用公积金贷款买第2套房算首套房吗?婚后2人商贷还完,第一套房卖掉后用公积金贷款买第
婚后,男方父母出部分资金,夫妻出部分资金作为首付购房,以女方名义按揭,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
婚后,男方父母出部分资金,夫妻出部分资金作为首付购房。由于北京限购,只有女方有购买资格,以女方名义按揭,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目前只有女方的名字,如离婚,财产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