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承包的土地在继签承包合同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承包,现在我的土地使用证上已没有这块地,承包合同被存放在村委会,本人也见不到,不让看。怎样考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很着急。
2003年底,某村委会将70年代村办林场发包给我,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是否经过民主原则我也不清楚,我已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人力。今年3月A组拿出63年县政府颁发的山林权证,认为村委会私自发包,要求村委会归还我承包的土地,据本届村委会说没有经过民主原则。镇政府也下达了“停止经营,维持现状通知书”,停止经营
修建大量永久性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每栋房宽约12米,长120米﹞,大池一个﹝长∕宽∕深为15∕10∕3米,还有六亩地未挖﹞,水塔﹑水井﹑ 围墙。
果园承包合同是15年,因土地调整,村委会在合同未到期单方终止合同,现果树已被毁且土地已转包他人;县林
果园承包合同是15年,因土地调整,村委会在合同未到期单方终止合同,现果树已被毁且土地已转包他人;县林业部门鉴定树龄9年,请问每棵树应赔偿多少?
村里有代表人在三年前要求把土地让出去,给那些刚出生的孩子,说三年一换,当时没有进行任何书面转让的东西就直接给那些有孩子的人家去种了,三年后,我们家也有了孩子也该得地种,结果村里的那个代表现在说不管了,有明显的偏袒趋势,给我们几家三年前丢地的人一个很不负责人的态度,目前情况发展到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村
你好! 1980年根据当时组织会议决定,山林、土地将承包到户(分家)分家时二哥(陈开胜)为了多分地让其弟(我父亲陈开利)与他一起同住,结果也如他所愿,与大哥(陈开能)分家,他占了大半部分土地及山林。事后陈开胜(二哥)与陈开利(弟)讨论分家一事,并要求各立户头,但当时并未获得组领导的同意,原因是:“会议
在乡政府卖地的收据上没有他的名字.他就那土地上动工.我去制止他.他还到我家打了我爸爸.然后他还报警说被我们打了.他有什么责任呢??我们有什么责任吗?
二位老人于7年前去世,土地在去世前被占用,补偿款在二哥手里,4个儿女都没张罗要,老人留有房子5间,由我和二哥居住,08年动迁,配了分配房子。4个儿女签订了一个《遗产分割协议》大概意识是老人的全部遗产由我和二哥继承,我和二哥对两个女儿做出放弃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的一次性补偿,两个女儿拿到这个钱后即同意放弃继承
我家和大伯家十年前建大棚,用的一块土地,我家4.5亩,他家3.5亩,共计是6.5亩地,但是现在他非得说我家多出来的一亩地是他的,而且他的土地合同上也多出了一亩地(后来知道那是他让村里的会计给填上的,会计不了解实际情况,也没有具体核实)。我家的土地和合同上的是一致的。 相当于他们每年都拿国家的土地补贴,但是他
二宫乡一村委会按本村人口(到划定年龄),分给村民的承包土地可以随意收回吗?现在国家准备收购村民的承包地,村委会要收回一口人的土地。原因是我们家有一口人在25年前的征购人员名单中没有名字。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