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昆山一家电子厂做警卫工作。我们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固定加班费+其他 。公司和我们签订的合同上签订的是依照公司薪资制度发放工资。但警卫属于特殊部门和其他员工不一样所以警卫有一个专门的薪资制度,就是有固定加班费。现在公司单方改变警卫的薪资制度,和其他员工的一样底薪+计时加班费+其他。降低了我们工资500多元。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们先在已经和公司进行劳动仲裁中。我们是否还要上班?并且我们想找个律师。公司违法我们单方面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行不行?
我们公司是每个月10-15号发上个月工资 8月17号打印好的员工手册 但是手册下方写的时间是8月1号开始实行 手册上规定 事假没有工资 8月18号给我们发的7月份的工资 而且 还扣了我一天工资 原因是请假 7月份我请的是一 天病假 现在在试用期 而且试用合同上根本没有写请假没有工资 请问 公司这么做合法么 还有就是我们
我是一名木工,合同是到12年10月到期。现在公司木工没有事情做,公司强制要把我调往路灯车间,并且把我的工资冲原来的2300降到现在的1800。请问各位律师这样做合法吗
我是一家超市的储备课长,做了6个多月,进行定岗答辩没过,后来延期2个月,又没过,现在公司说总公司制定出政策,两次答辩没过降为员工也就是理货员,工资也由1800降到1400,这样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我是外企员工,公司12月底即要关停南京工厂,搬到上海去,工资待遇都不变.请问,从二线城市到一线城市去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急盼,谢谢!
工作为翻译,2011年11月公司为降低成本,要求翻译必须考取驾照并通过公司认证,否则予以转岗。而合格的翻译工资提升800元。我于2012年2月开始兼任司机工作,获加工资800.然上司2012年10月底离职,11月12月公司部门领导与人事部门多次找谈话谈优化问题,由于我怀孕已有6个月,本人提出希望获得13个月赔偿未果。2013年1月公司
有些公司他自己的制度规定说没做够一个月就没有工资,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我在某公司做了大半个月然后辞职了,公司那边说我没做够一个月没有钱拿。这样的规定是对的吗?
公司在面试应聘者之时都只口头说好:上班要押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做不满一年的员工,则在辞职时,将不给予发放所押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应聘者要考虑好清楚再上班。此公司是小公司,正式工作后,也没签什么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如果做不满一年的员工,则在辞职时,将不给予发放所押一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公司因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扣除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1、2012年8月,因当事人委托他人交税票,被视为未履行工作职责,而延误了当月的回款(次月全数到账),公司因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9月中旬出具一份处分决定,将当事人8月份的工资全数扣完。 2、入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仅一张入职申请表。 3、公司没有公司制度,也从未给当事人看过公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