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代表病故,其个人印章被企业又使用了半年之久,现在还没有归还家属,这样合法吗?
我曾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县机瓦厂上班,该厂是94年由市乡企局批准设立,95年以“为了便于管理、理顺关系”事由经县级主管部门、乡政府、企业共同协商,隶属关系转为乡政府,并由乡政府发文任命白某为该厂法人代表。2003年10月15日,本人在该企业生产线上工作时,受领导指派,在工作时发生事故,致使本人右臂被截肢,经鉴定
我想问一下,公司更换法人去工商局领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应该怎么填写,最好具体点,问了工商局 说变更的写 可还是有问题 工商的也不愿意解决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表格的第9页不知道怎么填写
个人独资企业店里财产原法人装让另一人,证件照装让我,我购了一些办公用品后两人合伙,现合作纠纷我能否起
如题:未办合伙企业。用的是我的证件照【个人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