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本市光明路北街有私房两间,2008年5月,王某以2万元价格卖给周某,并订立书面合同,不久,周某搬入此房使用,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王某与周某发生纠纷,王某声称所订合同不生效,又将该房以2.6万元价格卖给秦某,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其后,王某把周某的2万元房款退给周某,并要周某尽快搬走腾出自己的房子。对此,双方争执不下,周某诉至本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并由王某赔偿其所受损失。 试分析, 1.王某与周某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周某与秦某谁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社么? 3.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我没和开发商订立任何协议,半夜被他们叫的不声明身份的一伙人,强行拆除了房屋。开发商和房管局订了返还房屋协议[我拿到这分协议],而房管局却不给我安排,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求告无助,就这样拖7年未解决应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四房两厅,由于只有一个人,所以将其他三间出租出去,小间出租给一个男生,我们之间有口头协议,但并没有签合同,当时说明不能够带异性朋友回家过夜,但他没有遵守,带女友回家过夜;并且每次但交房租的时候都不交租,也不交水电费用,所以我想让他出去,但现在该人不交房租也不搬出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补:
2006年买的房子(带阁楼),现在2010年阁楼漏水,阁楼内墙长毛(发霉),阁楼北墙有裂缝宽2MM长3M,楼道墙皮脱落,应属质量问题,找物业敷衍,房产公司说:“5年内可帮忙处理漏水问题,其他问题已超过两年,不管。”请问各位律师老师,我该怎么办?
我的情况是,买的新房发现漏水,告知物业后,物业说楼上贴了瓷砖他们不负责,由楼上给修,楼上知道后找了工人,工人开价楼上业主觉得过高,不能接受,这样我的房子就一直得不到维修,房子漏水装修公司也得停工不能装修,我也就一直住不进自己的家,在外面租房子住,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因父亲把房屋买给别人,家中有四个成员,三个人了同意,现在要求终止合同,但合同中写到谁违反合同尝10万,现在怎么处理把损失降到最少。
丢失十年的宅基证(我是农村的)出现了,就因为宅基证名字是去世二十年父亲的,哥弟二人有两处:哥哥名下有一处,我是弟弟这一方,宅基证是老宅字(父亲的名字)当时没考虑这么多。 我们在外打工近十年,证件(分家单和宅基证)在家放着,2008年侄子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房子装修,想变为己有,我们得知后找他理论,侄
我于2009年三月一日租房开幼儿园,当时租金为1200元一年,一次付清。今年四月房主来签协议续交2010年到2011年三月的租金,当时房主要求加一条“如果房屋卖出或需要占用做其它打算乙方要将房屋倒出,甲方将剩余房款返回”,由于打算没考虑太多,就签下了协议。谁知道,今年五月份房主就来要房子,先说自己要用房子做生意,后
我家现在有人口8人,现在住在一起。2个老人3个儿子2个儿媳妇,还有一个孙女,现在要动迁了,我们还是外地的户口,我们应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