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1998年由当地民政所与法院受理协议离婚,至今协议丢失想补办离婚证,当地民政部门不受理,不予办理!请问我该如何
我是山西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老婆在没有做好结婚准备时和我发生关系并有了孩子,之后结婚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感情破裂,她对孩子不怎么关心,从孩子10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父母带,我定期一个月看一次孩子,现在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分居半年多,我们想起草离婚协议,为了孩子的成长,我想自己带孩子,不需要女方抚养费,
我老公是一名外地部队武警军官,我们的婚姻是否算军婚呢?当我们的离婚协议无法妥协时,(例如,我拟的协议他觉得太简单不同意;他拟的协议我觉得太无理字眼抓得太紧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 若他拟的协议中注明一条"男女双方各自退还前期交往时的物品.即:男方退还女方母亲送予的黄金项链1条;女方退还男方及男方父母送给的金
我老公有赌博恶习,近两年输掉百万家产,到处借高利贷,现债主逼债。他染上赌博恶习后,脾气暴躁,经常打骂我,多次赶我出门,要我离婚,我不堪忍受,只得离婚。 2005年结婚后,生育2女,双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0万元开一商店,现所住房子是他结婚前财产,他染上赌博恶习后,以进货名义到处借高利贷赌博,现在家无分
我于2007年底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女儿监护权归我,他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东部市场一铺面每年租金所得各半,婚后所建房子产权各半,自离婚起除了我拿走当年铺面一年租金后,他从未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我是从宜昌嫁入兰州的,这几年把女儿托付给我父母抚养,自己一人在外打工抚养女儿,打电话催要女儿抚养费无果
本人在广州,离婚,户口在前夫(陆丰)那未迁出呢,现在身份证丢失了,应该如何补办
本人跟前夫两年前离婚,然后户口一直落在他家,现在想再婚,然后离婚协议跟离婚证都丢失了,前夫也不给我户口本,我跟他又不是一个省的,他在河南我在广西
准备离婚,请问夫妻双方先前与女方父母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给女方父母,离婚协议中如何写清?
准备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付首付款协助双方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夫妻因为不想还贷款,把房子转让给其女方父母,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如果离婚的话,请问在离婚协议书上可以写明房屋由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还清吗?其房屋转让协议与离婚协议会不会有冲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