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占用我村民土地,并私自拍卖,多次协商无果,肆意抓走村民,在此请问村民要如何维权
我队位于湖南邵阳县谷洲镇,十余年前政府征用我队土地成建派出所,现老派出所已搬迁别处,乡政府卖其建筑时私自将我队一亩多地进行拍卖,所得款18万,我队无一人知晓,事后我队百姓代表多次找乡政府镇长,镇委书记商谈,镇府一再哄骗,拖延数月,直至年前12月23日我队代表再次找镇长协商,镇长承诺给予10万元百姓土地款,并商谈定于12月27日落实,并留下自己联系电话,也留有我队两名代表电话号码,27当天迟迟不见回复,镇府办空无一人,多次拨其电话拒接,多次被戏耍,我队百姓甚似恼火,群起激奋,相约于次日上午十点,推翻建在我队土地上的围墙,此行动27晚以短信告知镇长,任无任何反应,年后正月11日,镇派出所所长与买地当事人以到乡政府协商为由,将我年近70的父亲,和另一年近50的村民,骗到较偏僻的村道,将其推怂上车抓走,有村民目击,父亲在电话中说被抓到县派出所,刚说完就被挂断,手机已被关机,家中老母甚是着急。所长与买地当事人不见踪影,请问我要通过什么途径让他释放年迈无辜的父亲及村民。
在2003年由政府比下留用地10万平方米到我村时至2008年新上任旳村宫用各种于段叫每个村民领取6000元旳留用地保常款就将现价几个亿旳土地卖掉还多卖了6万平方米旳土地共16万平方米这些我村民自认受斒但是在2012年5月1曰经村长和村民实地丈量又多出了4.7万平方米就是说整块土地总面秧21万多平方米现在我村民想取回这4.7万平方
三、四十年前乡政府等单位占用的农村土地村民是否有权要回???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 三、四十年前(八十年代前),因乡政府迁于某村,建茧站、煤站、农机站、供销社、兽防站、食品站等等,导致该村农用土地面积很少了,这些占用的农用土地村民现在能否要回?这些占用土地被前使用单位卖给私人用于建商品房,需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卖和国有化)? 急等!!!希望大大给予详细解
我们的土地被“以租代征”之后,竟然被“村改居”了,但是手里还有《确权证》,请问我们要如何维权?
最初是租用土地27.5亩用于修建度假村,之后学校又租用本组土地5亩扩建操场,但后来修了大楼,正在开发商又在本组修市场,也是租用,约20亩,这样一来本组人均不到0.1亩土地了,本组的全是法盲,连什么被改为居民的都不重视,关键那些租用合同全部是由之前的组长签订的,根本没有开过村民大会,都是签了10来年之后,大家把他
全日通偷件,肇事者竟然置之不理,联系多次总在敷衍拖延..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我们能否以偷窃行为向法院
律师您好:我是得其乐科技,在1月29日发一急件价值为700元的一款无线扫描枪,当日联系全日通陈某(工号尾数为136)于晚上约7点来收件,因此款较贵重欲保价的,咨询陈某时他说具体需要回到公司了解于回复,谁知取件后当晚9点前致电说那个件没了,因我们之前都有合作跟他较熟悉,他也表示次日会及时反应给领导并很快给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