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我们家土地的问题,就是在土地承包的时候后有一部分土地是坑坑洼洼不好的没人愿意要,所以我们就要了。可现在由于占地赔偿,那些人有想要要钱。您说他们的行为对吗?
可是他们打官司 我们却输了啊 我们有那个土地承包合同 这个可以当做证据吗
我是2009年4月29日签的购房合同,但是他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3年至2053年。他的土地听他说是综合性使用土地。 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合法?是开发商的欺骗行为吗?还有就是这两种年限比较到底吃了多少亏?对购买者有何影响?能讨回一个说法吗? 谢谢!!
我家在几年前买了一块土地,但没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拿着资料去当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当地土地局的人说需要把土地进行评估,然后要收取评估价的30%当作土地税。请问一下这是否合理。
我在县城郊区的空地上建造了一个养殖场,在建场之前国土局的领导已经去看过现场了,说这个地方没问题可以建场,就在他们口头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工了,还说一边建场一边办证,现在场地已经建成,手续也从村镇到县农牧办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发改委这一关没过,说是我的养殖场地和现在投资的一个国家建设(有一条铁路要从我的养
我在县城郊区的空地上建造了一个养殖场,在建场之前国土局的领导已经去看过现场了,说这个地方没问题可以建场,就在他们口头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工了,还说一边建场一边办证,现在场地已经建成,手续也从村镇到县农牧办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发改委这一关没过,说是我的养殖场地和现在投资的一个国家建设(有一条铁路要从我的养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山东省一个村里,家里有块果园,这个果园是村里大队分给个人的果园,有30年使用权,到去年为止还有20年使用权。 去年因为各种原因将果园卖给了同村一个人,卖的时候只签了个私人字据作为买卖证明,并没有在村里正式的出具买卖合同。 现在因为政府要修铁路,正好经过这块果园,牵扯到土地赔偿金的
你好! 02年我们这边一拆迁户 将一处政府安置分的建房用 土地卖给我,一直没有过户,据说过户很贵,然后一直没办理,3年后也就是05年 我为了安全期间 拉他们全家人一快去公证处办了个公证。后期统一办房产证,名字都是卖家的,这样对我很不利 问题: 1、现在如果想完全把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买卖权都归我 怎么走手
人物关系主要有:婆婆 、婆婆的养父、养父的侄孙子、养父的后老伴 1、 婆婆从小是被领养的,婆婆有两个孩子都在城市里工作,婆婆老两口以种地为生,就有养父一个老人,虽然是养父养女关系,但是和亲生的没有任何差别,养父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子女,婆婆也很孝顺他。现在婆婆的养父80多了,养父的侄孙子也成家了,但是觉得地
我在2009年7月买的住宅房,一次性付款,2010年3月份办理了房产证。同月,开发商集体办理土地使用证,预交2000元,大多数业主对此不能接受,有打市长热线反应的,回复为 1、契税土地评估价格3%(县财政收取 2、地税5元/户(各种税,在出让土地时御景园以预缴)3、土地评估费约300元/户(中介机构收取) 4、工本费33元/
我家有一住房改为门市后没年土地局的人来收土地使用费,而且收取费用每年都不一样。请问土地局收取该费用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那收取的标准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