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九年九月在威海通过中介购买四十四平方精装修四楼公寓在开发商十六万三千八百九十元的价恪上中介又收一万九千元的差价
开发商没按合同约定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现在法院把被执行人的房产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开发商不协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并提出异议:一、没办权属登记的房产不许转让。二、面积差100平米(没权威部门认可)。三、开发商没义务协助。四、没办权属登记之前此房归开发商,任何人没权处置。
我想在买房子首说要网上签约,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订立后,确认无误后务必当即自行设置合同密码并妥善保管。这个密码如何设定啊?
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土地使用证没交,开发商有权拆房吗?
我是吉林省的,我家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补偿款只付了6万元。其余的30万说两天后付,土地使用证没交给开发商,我想问一下,程序都是先签协议,后补偿吗?还有如果他们两天后不给我们其余的补偿?他们是否也可以拿着协议去申请强拆?非常感谢,急。顺便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意见呢?谢谢 他们说先签订协议说明我们同意了
我于2008年在蒙凯房地产公司购买车库一间,一次性付款。后因该房地产公司资质不够,一直未开工,也没盖房,2010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卖给时达房地产公司,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房管局不批地上车库,按房价和一定的利息退款。问题是现在对于08年的房价涨了3倍多,我如何能要求按现在的房价退款?要走那些法律程序?请教各位法
本人新购房屋,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经提醒,关键条款第九条第四项: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此条被开发商给划掉了,但是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按了手印。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出据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能不能收房,不收房违约是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划掉此条款有无法律意义。
现在我把情况复述一遍: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9/12/3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五!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并没付违约金。故前去商榷,对方扬言“没钱!房子迟早会给你们的,打官司你们赢了也没钱付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去年新闻网记者前去采访过当地镇长,答复是由于开发商拖欠相关部门电费造成的!现在不知得了什
我被雇挖沟在不知情下把楼房的进户电缆挖破,导致用户电器受,我应该怎么承担赔偿【雇主也不知道有电缆,电缆只是埋在水泥层下面】建筑商有责任吗【因为我以为电缆应该在地面下50公分,所以没注意到】 地下电缆应该埋在地面多少公分,电缆在户外,我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承包的,挖的路线也是我定的,雇主把责任推给了我怎么
我是2007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且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交完全部房款后与我们签订了《内部购房认定书》,当时我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注明交房日期,后来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可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与我们签订,直到与我签订的交房日期过了18个月后,我再次找到开发商才与我签订了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