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且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交完全部房款后与我们签订了《内部购房认定书》,当时我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注明交房日期,后来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可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与我们签订,直到与我签订的交房日期过了18个月后,我再次找到开发商才与我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正式合同上却没有了以前的交房日期,而是改在了近期交房的时间,我问了他们的工作人员,被告知没事儿,到时一起处理。我想问一下不知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我们又该如何处理索赔?
我在沈阳铁西区一繁华地段购置一套公寓,总房价三十一万一千一百二十四元,一次讨款,没货款!合同上开发商承诺11月30日交房,可是至今也没消息,现在看来年前是不会给我钥匙了,合同上有对违约的承诺,上面写的是如果延期不交房按日赔偿违约金是所交总房款的万分之三,那一天就是九十多块钱,我想知道开发商会不会给这个补
总价12万多的房子,推迟交房14个月.开发商解释说是办理按揭贷款耽误了时间,购房合同中未注明因办理按揭推迟交房的免责条款,但是注明"因不可抗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延迟交房的免责条款.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违约赔偿吗?合同中规定违约赔偿的标准是2%(或者是千分之二,记不清楚了).如可以要求赔偿,按这个标准
现在开发商的准入证还没下来,我是等准入证下来再起诉还是现在?起诉胜的把握有多大?好象开发商不太害怕起诉,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假如胜了,他们说现在没钱,我该怎么办?
我原住房属于旧城改造被拆迁。08年和开发商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10层东1户的一栋85平米房屋(共12层)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合同上写明18个月后交房的但是现在拆迁还没结束,09年3月开发商以市规划局不同意原来的规划通知要去重新签定合同。我买的那栋楼改成28层。买的那套也改成99平米了。现在要补上14平米的房款,
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除不可抗力外,按合同规定逾期在60日之内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直到2009年4月28日收到交房通知书,我们与2008年12月31日收到开发商的延期通知书两个月,原因是由于雪灾、加强抗震、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等一系
我起诉开发商房产证违约未及时交给我,但是丰台法院的法官把我的案件丢了,就是不给判决,我该怎么办
我起诉开发商房产证违约未及时交给我,但是丰台法院的法官把我的案件丢了,就是不给判决,我该怎么办
我们买的期房,在交房前的几个月就停工了,现在马上就到交房期了,还是没施工。听说有其中的开发商跑了,造成矛盾,可我们业主不能无期限的等。该用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某开发商利用上海市沪建城2001第68号文《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这一点,无偿获地数万平米。然后隐瞒这一重要情节,骗走数千户居民。数年后以高价转让,从而获得数十亿元的暴利。 请问这是否违法?它又触犯哪些法律条款?怎样才能挽回国有资产并使动迁居民的合法
我于2008年在蒙凯房地产公司购买车库一间,一次性付款。后因该房地产公司资质不够,一直未开工,也没盖房,2010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卖给时达房地产公司,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房管局不批地上车库,按房价和一定的利息退款。问题是现在对于08年的房价涨了3倍多,我如何能要求按现在的房价退款?要走那些法律程序?请教各位法
现在我把情况复述一遍: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9/12/3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五!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并没付违约金。故前去商榷,对方扬言“没钱!房子迟早会给你们的,打官司你们赢了也没钱付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去年新闻网记者前去采访过当地镇长,答复是由于开发商拖欠相关部门电费造成的!现在不知得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