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一人(简称A)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将A推倒,随后送去医院发现A腰12椎压缩性骨折,经治疗后目前已经出院,朋友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近8000元。现在要解决后续事情,A要求朋友支付2万元赔偿,但朋友家里仅其一人工作,老婆待业在家带孩子,孩子才几个月,实在承担不起。A告诉朋友其已经犯了故意伤害罪,因为腰12椎压缩
由于提出离婚,对方对我80岁高龄的奶奶进行故意伤害,造成老人心脏病复发,最后由110带走,现在要告对方故意伤害老人,在网上查诉讼书的样本,很多标题都写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那我这种案子算是什么?纯民事? 对方知道老人已80岁高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还执意到老人家去闹 另外被告是海淀区的,我是朝阳
本村4人(2男子为35岁,2女为60左右)因父亲的公事,早上8点多到我家损毁房屋,殴打伤害我母亲(56岁)头部、胸部,殴打后出现头晕、胸痛等症状,经医院抢救,2日后因高血压致脑溢血死亡,法医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脑出血,纠纷及轻微外伤是其死亡的诱因”,凶犯行凶后无认错和自首表现,母亲与他们之前也无口角纠纷,对
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负的刑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 还是只能告他违反协议
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 双方私下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 但是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负的刑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 还是只能告他违反协议(事情是这样的,他跟别人打架误伤我,但是却对我造成3颗门牙掉落 1颗牙齿断折 嘴唇缝6针这样的重伤。) 或是部分履行协议,我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
前不久,我弟因与人发生口角,遭人挑衅,约好在一个地方见面,双方都带了管制刀具。到了现场,我弟看对方人多,便开车调头逃跑,结果被对方的车子直接撞翻,导致与我弟同车的两个青年受伤,一个肋骨断裂,肺部刺穿,一个是双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对方逃跑了,我弟已以集体斗殴罪名刑事拘留,我弟是个什么罪行,该付这两个伤者
驾校训练场练车时 突然有墙外(铁丝网的墙)进来几个陌生人 一个人拽开车里手门就开始打我 (当时车还是在慢速行驶中)后来又来一个人从副驾驶进来打我 主要打在双眼脸和头上,然后又把我拽下车三个人开始打我,我跑到车后他们还是追着打 到后来我模糊的(因为当时我两眼被打伤,头晕休克一小会)看见他们有人手里拿砖头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