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农村老家有一处土改前的宅基地,主人在土改前就离开老家了,其地块被我爷爷兄弟两人共用,每人各占一半。现在二爷家的后人声称他持有原主人的地契(没见到,我爸不相信有。即便有也是民国地契,甚至是清朝的地契), 是该地块的受托管理人,现要求全部要走此处宅基地。 此块地在土改后直至文革前期有房屋存在,由大爷家使用;另半块地没有房屋,地面由二爷家使用。大炼钢铁时房屋被生产队拆除,房屋不复存在,但地块一直各自使用,村委会也一直没有再参与土地划分。 我的问题是: 1)如果对方有土改前的地契,还有效力吗?对方能据此要求接管其地块吗? 2)这种没有主人的宅基地,是否适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即谁占用就是谁的(长期无异议情况下)? 3)当初我爷爷兄弟两个分家时有一个苇坑,分家协议上简要注明“共用”,老人过世后,二爷家的儿子自己出资把苇坑垫高,变成了另一块宅基地,他们就据此说该苇坑全部属于他们了,和大爷家的儿子没关系了。请问大爷家的后人该怎么处理这个苇坑?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我家与东院相邻40余年,去年东院旧房放盖,拆房时发现我家东房山土墙压在他家地基上,东院认为我家侵占了他家宅基地,让我家东房上墙往里垒,当时我爸也明白,就把东山房墙垒了进来,这样房檐就伸出来,东院让我们把房檐拉掉,我爸想不明白,住了40多年,我家怎么占了他家宅基地,找到镇土地所,土地所
以前的老院子,也就是我爷爷辈哥几个都住一个大院,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家与我一个大伯家留了下来。我家的房子在前面(原来不在他前面,由于他人性不好,我一个大伯走后,把他们的正房卖给了我们家,其实我那个大伯和他们是近的)这样他家就一直在后面,出行一直从我家院子里通过,现在我家想重新建房独门独院,把路给他从东
现有一块农村宅基地,与西邻有纠纷,我家实际宅基地东西宽9.7M(与我家宅基地使用证标注东西宽9.7M无异.宅基地使用证为87年颁发,因为纠纷在以后换新证的时候西邻不给签字,一直没有能够换新证)西邻现在说我家当时盖房的时候和他家要了30公分地方现在要求我家在翻盖房屋的时候给予归还。(注:西邻家没有87年的宅基地使用证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若要走法律程序有哪些?请详细赐教.现因我家盖房与后面邻居就宅基地边界问题协商不成,若暴力解决必有不妥,找乡派出所及土地管理所吗?该如何走法律程序呢?
你好,我这里有个宅基地纠纷的想咨询一下,就是2个人建新房,都说对方占到了自己的地方,经乡镇府调解4次不成功,乡镇府给了调解意见书,其中一方持调解意见书到法院,但法院不予立案,称必须先经过乡镇府确权之后,不服的一方才能到法院起诉,但乡镇府的说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到底解决程序应该是怎么样的?是
我家的房产证面积是16.7M*20M,不过以前村委的一个科研站盖在我家隔壁,科研站在高处,我家在低处。科研站的墙斜着通向我家院里,现在我想翻盖房子,邻居却拿出了购买科研站的证明,可是科研站已经占了我的宅基地2M多宽,这2M我如何向他索要?我的房产证是1984年颁发的,他的购买证明是2004年的,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父亲和邻居因为宅基地的纠纷,被对方殴打,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已经报警,原因如下:因为我们这边有个政策,村子里准备建小区,而对方是国土局驻镇上的一个临时工,具体什么职位不不清楚,对方在村子里已经购买了五块地皮,因为有规定,不能盖房子,他们就先盖个基础,以后有机会再盖,他们盖房子的
因为10年前我爸爸买了农民的宅基地,今年说要拆迁,5月份的时候被起诉了,当时原告把地卖给了我们两家,分别签订协议,现在只起诉我们一家,后来又追加了另一家,但是另一家那个人一直联系不到,而且因为法官调走,换法官,所以一直没开庭,最近新的法官找我们谈话,原告和法官可能都想早点结案,所以原告说先只起诉我们一
他人以我家人的名义申请并取得了宅基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已建房完成入住,我家是否可以要求将该处宅基地取回,如可以应如何办理。
我家的伙道(2家公用的胡同)与建设用地清查登记证上面的不符,与上面的数据差了50公分,伙道是3米的,南边东西都有打的灰桩,伙道北面与宅基现在没有灰桩(以前是有的),东边路口如果东邻家的宅基够了我们的伙道就不够,伙道够宅基就不够,路口出现30公分误差,15米处出现50公分误差,和西邻的建设用地清查证书对比有5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