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方过错导致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他主动放弃了婚后财产房子分割,我们婚后一个孩子,所以我也主动把房子给了女儿,离婚时孩子未满18周岁,所以没有身份证和当时那块地属于回迁范围,不给做公证,现在房子已被拆迁,没有下来房子,手里只有回迁合同。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利反悔并要求重新分配房子么?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么?不能保护到我的女儿对房屋的所有权么?
各位律师,你们好! 请问: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吗?而且是长期有法律效力的那种,也就是什么时候离婚就什么时候生效,长期随时都有效!这种情况需要写什么样的协议呢?程序是怎样的啊?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我现在的老公是离婚的,他离婚时的原因是他前妻有了外遇,在离婚的协议上他们是这样写的,孩子大的是女孩16岁,晓得是男孩11岁,抚养权在她妈妈那里,全不的财产给男方,现在以离婚两年多了,孩子现在和我们一起生活,问孩子我们能要回来吗?有什么好办法?他前妻现在想把他爸离婚时的财产全部给孩子写个字据,问我们已领结
法官不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就可以判决离婚吗?
我在离婚二审和终审时就给法官提供了对方隐匿的财产证明(是地产公司股权723万占公司32%的股份,在一审离婚起诉时的前一个月他就把股份转出去了,在我们提供了股权证明后,他又把地产公司32%股权转回到他名下了.),在一审和二审时对方起诉离婚时都没有提起地产公司的股权证明,但是在判决时法官以有争议为原因不予分割(对方说是别
婚后,我们2个用结婚证取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是由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并出钱装修,但现在房子还没满5年房产证还没正式开始办,只是正式下发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写的是归男方单独所有,如果离婚后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啊。他父母还婚后给他买了一辆车,也说是送他的,我有权分吗?请帮帮小
结婚二十多年,准备离婚。有一女儿20岁(正上大学,还不能自立),另一个是继女(已结婚,但仍住在娘家),农村有房子一栋(房子是婚后所建),另有些存款。请问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办?子女(两个女儿)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主要内容如下 因男方家庭暴力,婚外恋情(包括网络虚拟恋情、暧昧关系、肉体出轨、不明原因夜不归宿、买卖色情、包养等女方认为不合常理的男女关系),隐匿收入、隐藏转移财产、私设小金库,以及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等原因导致离婚,婚后所购房产即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做为共同财产分割亦不作为共同债务的偿还。 是否
协议离婚已经一年多,共有财产分割如下,两处商厅约70万,家用轿车10万,另有一个门市约25万归女方。两个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13,男6,男方负责抚养费,一处楼房归男方,两笔贷款,女12万,男9万,现金首饰归女方约10多万。双方无过错,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是否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