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制作的住房买卖合同中,已包括了合同补充协议(在合同附件中),我们签订生效后已经备案。因原合同约定为一次性付款,我感到短期内付款很吃力,一周后我与房地产公司协商,又签了一份补充还款协议,将原合同中规定的一次性付款金额分为两次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原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时间,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楼房封顶,
我的公司于2008年底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现在还可以申请清算和破产么??希望准确回答
如果公司被工商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这时职工债权权利人可以去法院对公司
进行"法定人格否定"吗? 事情是:注册5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09年没有参加08年度的年审,工商部门的人说: 工商内部操作是:不按<<公司法>>所说,六个月没持续经营就吊销营业执照,而是:"要有2个年度没有参加年审才能吊销,还有一个是到了经营期限后"才能吊销, 此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截止到:2010年1月19日. 如果
我于2009年六月底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楼的口头协议,并于当日交付购楼定金两万元(收据上写明了购楼单价,未限定交付全款时间)由于当时此楼已出租2010年三月才到期(租樓者已与开发商签定不购买此楼的协议),我没急于交付全款,后因有事需外出,外出前我与开发商商定回来后交付全款,并留下联系方式。09年
您好,请问公立高校在有政府批文情况下可以将银行贷款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么
您好,我们是的一所省属公办院校,因为近年来的新区建设,学校有一亿元左右的贷款,现学校老校区在土地置换或整体出让,已经有省教育厅、国土厅的正式批文,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提出合作意向,该公司愿将学校负担的1亿银行贷款背负,然后老校区土地补偿给房地产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但公司名下还有一间房屋拟出售。按照《公司法》正规操作步骤;必先成立清算组,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然后注销公司。房屋分配给股东后,再以股东名义卖出房屋。这一被许多资深律师、高级法官视为金科玉律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遭遇如下困惑; 其一
律师您好,我最近与一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签了合同,但是到了结合同尾款时才发现这家公司被吊销了执照,现在尾款还没给他们结,我应该给他们结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