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大型珠宝店的维修师。我店实行的服务是:为所有的顾客提供免费珠宝维修,焊接,清洗,抛光等服务,因为都是贵重的黄金和白金。K金,钻石等,所以在维修焊接过程难免会出现意外,导致变形或者损坏。我现在就是想怎么把这个情况用书面条款来做一个免责协议。我想问的问题就是这个协议应该怎么写,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请知道的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
一个劳动雇佣合同(打更工作),被雇佣者身体有轻微雪栓,年纪65左右,单位怕出现劳动争议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被雇佣者不想走,还想继续干,如果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免责条款,将来身体出现什么意外,单位不服责任,被雇佣者自愿的,这样的合同有效么?
我想请问一下,房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加入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这一条。 但是如果是由于房屋本身的问题,比如电路老化等等引发的安全问题,他可以免责吗?他这一免责条款是否属于强制性条款? 多谢!
我想请问一下,房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加入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这一条。 但是如果是由于房屋本身的问题,比如电路老化等等引发的安全问题,他可以免责吗?他这一免责条款是否属于强制性条款?
我的一个朋友 开了个养鸡场 雇佣了几对夫妻 其中一对夫妻 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 朋友担心孩子在场里有什么意外 想起草一份免责声明 可是 又不知道 该怎么写 法律上对这方面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请哪位律师指教 谢谢了
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我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
我公司与买家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买卖合同,产品是热加工设备,合同中的技术条款有两条设备精度的要求远远超出国家行业标准,而且这种精度作为热加工设备是不可能达不到的,请问合同中这一条款有效吗?
我公司与买家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买卖合同,产品是热加工设备,合同中的技术条款有两条设备精度的要求远远超出国家行业标准,而且这种精度作为热加工设备是不可能达到的,请问合同中这一条款有效吗?
本人与朋友合股在上海某停车场计划投资一浴场,已与停车场的房东约定好房租各项条例,并付下定金,但是在前几天签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合同上有一条例让本人非常难以接受,就是限定本人在政府或开发商征迁时必须无条件同意,并且本人承租的浴场里的装修装饰设施无任何补偿。 这样的条款本人是怎么也接受不了的。但是浴场已经开
因第三者的原因引致大厦内的电梯、公共照明、供暖、空气调节、电灯、用水、供电发生故障或暂停供应所带来的损失,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法对于此类问题是否有相关约定
本人新购房屋,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经提醒,关键条款第九条第四项: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此条被开发商给划掉了,但是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按了手印。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出据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能不能收房,不收房违约是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划掉此条款有无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