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带女子出去开房,事后该女子向法院告其李某某强奸罪名,后被告上法庭。而且还是当晚5个人一起出去吃了宵夜的,当晚李某某被送上法院将其拨上电视台,请问这还是属于个人隐私吗,还到司法局盖了章还不让父母家属旁听的。后续还上述了两次都是不允许旁听的,请问这还属于个人隐私吗?那又为何法院当晚就拨上电视台呢。既然都上电视了那就不属于个人隐私了把?为何父母及家属还不允许旁听的?
我同学(女)在一出租房子内居住,隔壁出租房有一名男性。一天晚上那个男的突然闯进她的屋子内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说给她100元钱,她就开始骂那个男的,后来男的说给他200元钱并且要求发生性关系,结果被我女同学骂出去了。双方之间并没有肢体接触。请问律师这算得上涉嫌强奸吗?如果我去找那个男的交涉,并且用录音笔
内容我不知道要怎么叙述?我老公是开挖机的,常常换工地干活,这次是到宜宾永兴上班,到那里是老板帮他找的住处,在一家私人农妇家住,就前天吧,他家里人都出去没在家,只有一个七岁小姑娘,还有我老公在家 看电视,因为那天没有上班,又是乡下没什么去处,就在家看电视。好像是小女孩玩水裤子湿了,我老公叫她去换就没管
我是一个女孩发生性关系,哪天我去那个女孩家还充电器,她问我吃饭没有我说吃过了,她说她没有吃,我就说我家还有点东西吃,然后我就回家了,一会她就来我家了,我拿了东西给她,她坐在我的旁边,我在看电影,我拿了她的指甲剪,剪指甲,她说让我给她剪下,我给她剪了,然后我在哪里看电视,我把手放在了我的腿上,她一惊,
和已满14岁,不满15岁的女孩发生自愿性关系,会涉嫌强奸吗,她的家人想告的话,能告得入吗,前提是已满14岁且双方都是自愿的。
你好,请问带女子出去开房,事后该女子向法院告其李某某强奸罪名,后被告上法庭。而且还是当晚5个人一起出去吃了宵夜的,当晚李某某被送上法院将其拨上电视台,请问这还是属于个人隐私吗,还到司法局盖了章还不让父母家属旁听的。后续还上述了两次都是不允许旁听的,请问这还属于个人隐私吗?那又为何法院当晚就拨上电视台
你好,请问带女子出去开房,事后该女子向法院告其李某某强奸罪名,后被告上法庭。而且还是当晚5个人一起出去吃了宵夜的,当晚李某某被送上法院将其拨上电视台,请问这还是属于个人隐私吗,还到司法局盖了章还不让父母家属旁听的。后续还上述了两次都是不允许旁听的,请问这还属于个人隐私吗?那又为何法院当晚就拨上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