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他的亲戚单位里承包了一个车间 购的原材料及固定资产都是自己买的 现在他亲戚单位已申请破产 程序正在处理中 清算小组还没下来 像这种情况我那朋友该怎么办 有没有好的建议 他承包的那个车间有利润的 他跟他亲戚在一个抬头上做账的可能一直是亏损的现在他亲戚让他补这几年的企业所得税他车间的一块合不合理
如果企业法人被通知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不配合法院,法院会对其采取什么措施
2.法院是向股东发出通知:还是向法定代表人发出通知? 问题补充:注意这是<<破产申请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不管这事呢,因为其早离职去了外地...... 因为企业法人欠其工资,且公司也没让法定代表人收购成股份。。。。。。 且据内情人称:企业法人大小股东已放弃了经营,新住所也不在法定营业地址,也没参加08工商年审,且
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
从此份《执行裁定书》看,你认为法院可以拒绝破产申请债权人不向企业法人发出通知书吗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请注意了,〈〈执行裁定书〉〉里说明了尚末执行到:几仟元?破产的界限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认为可以,因为已经强制执行一年多
如果法院接受了债权人提交企业法人破产的申请书,到了期限没有给债权人发出受不受理裁定破产的裁定书,怎办
按破产法所说: 5日向债务人发出通知,7日债务人异议,10日裁定,这前后累计时间为; 22天. 就打个比方:10号债权人提交申请,法院最迟:15号发出通知,22号裁定受不受理, 如果到了:22号债权人没有收到法院任何通知,那债权人应怎办?
我一朋友与其一同村人合伙办一企业,由于属同村,成立时一切事宜均采用口头承诺的方式,第一年一切顺利,第二年末,那人将几十万元从账上转走,另起灶炉,多次找他结算,那人还耍赖,为此我朋友净损失三十多万元,请问我朋友该如何追回自己的损失?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标准为不高于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不知这个3倍怎么计算?我82年工作,现工作28年,工资基数是1165元,现在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能领取多少钱? 感谢回复! 企业破产,补偿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是如何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