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网吧业主,我们这里有这样一个案例: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刷卡后把身份证借用给别人上网,导致我们网吧受罚和停业整顿,我想咨询一下当事人和冒用者承担什么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们么???
税务局通知我补交个人所得税并称我在两个服务处所领双份工资,我们单位都是按时缴税的,经过税务局的网上核查,系另一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发的工资,可是本人与那家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得到过报酬,象这种情况那家公司该负什么责任?
本人是合肥网吧业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网吧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但在现实操作中,现在很多农村进城打工仔因身份证由老板扣押,这部分打工仔进网吧无法提供身份证登记上网,于是网吧业主建议打工仔将自己身份证从自己老板那借出由网吧复印后再还给自己老板,而将身
我原来的一个工作单位03年辞职走的,去年我们市里上报到省财政的表上发现和我姓名、身份证号都相同的一个人在两个单位有工资,打电话问我现在单位,财务回答是她们的正事职工,有人事档案在。我知道后也找原单位仍她们不再用我的名义领工资,但我前几天存折丢失,挂失时发现我的账户多一个,经调查知道原单位还在用我的名义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什么人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住宅电话和宽带的开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户欠费了,三年后网通公司找上了我,说是机主是我,要我去交欠款,可是那个电话的地址是我根本不知道的一个地址,我在那边也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怎么可能在那边开户,又欠费呢!可是网通说的也都有根有据。 我没有去交欠款,我发
2010年4月19日,我在移动服务厅发现有一家公司的手机号是用我的身份证号码来开户的,但是名字不是我的,我叫营业员把那个号码的身份证换成别的,不能使用我的号码来为他人开户,营业员说她没有这个权力更换,之后我向她索要了那个手机号。然后我到了那家公司,跟他们讲明,希望能跟我去移动厅过户,可是他们不同意、也不承
我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并透支,现在银行发来律师函,要我还钱,我打了光大银行的客服电话,他让我去报案,将报案回执传到光大银行总部。我到户口所在地报案,派出所不给回执,说银行受损失,应该是银行报案。现在律师和派出所联系后,要律师打印消费清单,让我到冒用者消费地去报案,这是否合适,
我在不久前捡到一张别人的身份证,我就用那张身份证去移动网点办理了新号码开户业务,身份证的主人还没有发现,如果把号码销户再把捡来的身份证交到警局还会接受处罚吗?我该怎样才不会被处罚,我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呢?
我在不久前捡到一张别人的身份证,我就用那张身份证去移动网点办理了新号码开户业务,身份证的主人还没有发现,如果把号码销户再把捡来的身份证交到警局还会接受处罚吗?我该怎样才不会被处罚,我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