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政府机关工作,单位少数几个和我一样是事业编,大都是公务员,以前单位在年底发奖金都会以各种名义发放:预决算加班费、元旦加班、财税工作奖等,但是今年8月,单位搬迁,之后就每个月新增了考勤奖,我是搬迁后就没上班,单位给了9个月的产假,这样每个月的考勤奖我就没了,另外年底的时候也有一项考勤奖,我是从产假开始也没的,决算加班其他人都有,,元旦加班费就只是加班的人才有,我这些都没有(因为我们单位很多个办公室每年都要参加预决算,所以不管是不是额外加班的,通通都有)请问这些都合理吗?拿着比别人少了一倍多的钱,心里觉得不是很舒服
我是04年到的该公司,08年5月份请的产假。07年年底的时候,因新劳动法而签的合同,期限是07年11月到08年11月,签订的合同中工资那一块就是上年的最低工资750元,我公司的工资规定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完成任务率)。另外有一部分额外的奖金,这个得看公司当月的奖励而定,是不固定的(但是也是按照岗位的比例
请问,我的合同是这样写的:2010年年薪为12万,每个月发放工资8000,其中基本工资3000,预支奖金5000,剩余按公司制度另发放。后来又签过一份协议,里面这样写:2010年年薪再议,但是到现在一直都没议过。 我是休105天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在这个期间公司每月只发了3000,跟我说合同写明预支奖金所以不发。还有就是我
公司是在我生产之后开始缴纳生育保险的,这样我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险补贴及报销了?我的生育费用应该怎么报销,工资应该怎么发?请高手指点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女职工,今年我请30天小产假,单位扣了我当月奖金,这次补发一个月工资,又按天数扣了工资,按照我们单位文件,以后只要发放什么奖金,都要按天数来扣除奖金。请问单位的文件合法?
您好, 我太太是邯郸美食林的员工,这个月的十号开始休产假,公司让把休假期间的保险交清,每月800多保险钱全让我们自己掏,公司不给承担,工资以前每月有1600多,休假期间说只给500多的而且是上班之后才给补上 而且刚休3天,美食林公司发放中秋福利,也是以不在岗不已发放为由不给,他们的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应该找
产假期间公司给我工资+奖金,产假结束后,我辞职了,公司又说工资奖金需要归还
我在1年半前生了宝宝,当时产假4个月,这4个月里面公司还是给我打了工资和奖金,但产假结束后,由于需要自己带宝宝,所以选择了辞职,当我一切手续办妥之后,劳动手册也拿到了,公司来电话说那4个月的工资他们打错了,当时我没理会,我都辞职了,说的难听点,我和你们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你们来问我讨钱,还态度很差的威胁我
产假期间,保险应该怎么交合理?公司全额承担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
产假期间,保险应该怎么交合理?公司全额承担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我2月份休产假,6月份产假休完照常上班,产假期间的保险怎么交合理?